陳幸妤控5年在家打玻尿酸!趙建銘認「從未到院看診」 衛生局揪2違規
編輯:甘仲豪 | 2026-08-14 20:20
台南市衛生局14日再度前往趙建銘診所查核,最終確認涉及《醫師法》及《藥師法》2項違規。(圖/報系資料照)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日前在前夫、骨科醫師趙建銘經營的「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不僅自曝兩人已經離婚,更指控趙建銘對她及兒子的診療相當草率,其中她肩膀肌腱斷裂,長達5年卻被當成五十肩處理,期間趙建銘還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回家替她施打。相關爆料引發是否涉及違法醫療的質疑,台南市衛生局13日首次前往診所未能完成調查,14日再度派員實地查核,趙建銘坦承陳幸妤從未親自到院看診。衛生局最終查出未經親自診察即進行治療,以及藥師調劑後未在處方箋簽名或蓋章等2項違規,將分別依《醫師法》及《藥師法》裁處,最高合計可罰11萬元。
衛生局14日再度前往診所實地調查,針對陳幸妤所稱的居家治療情況,以及相關診療紀錄、處方與藥品調劑程序進一步查核。經調查後,衛生局確認診所存在2項違規缺失。第一項涉及趙建銘本人的診療程序。衛生局發現,診所雖然確實有製作陳幸妤的相關病歷,但趙建銘在接受調查時坦承,陳幸妤從未親自前往診所接受看診,卻仍有進行相關治療。
依《醫師法》第11條第1項規定,醫師若未親自診察患者,不得施行治療或開給方劑。由於陳幸妤未曾親自到院接受診察,卻仍有相關治療紀錄,衛生局認定已涉及違反上述規定,後續將依《醫師法》第29條裁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在查核過程中還發現第二項問題。診所內雖然有配置藥師負責藥品調劑,但藥師完成調劑後,沒有依照規定在處方箋上簽名或蓋章,因此被認定違反《藥師法》第18條。針對這項調劑程序缺失,衛生局將依《藥師法》第22條裁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若兩項違規最後都以法定最高額度處罰,合計最高可達11萬元。
這起風波源自陳幸妤日前突然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區留下1星評價。她以「前妻」身分發文,意外公開兩人的婚姻已經結束,同時把多年來對趙建銘診療方式、醫德以及私人關係的不滿一次攤開。陳幸妤首先將矛頭指向趙建銘替家人看診的方式,批評對方不論面對她或親生兒子,診斷及治療都相當潦草。她並以兒子過去運動受傷的經歷為例,指兒子打球跳起殺球時腳部骨頭嚴重受傷,趙建銘當時卻只建議進行PRP治療。
然而,兒子的傷勢接受治療後遲遲沒有改善,直到後來進一步接受核磁共振(MRI)檢查,才發現實際上是骨折。陳幸妤也藉此質疑趙建銘對家人的診斷與處置方式。至於她自己的傷勢,陳幸妤表示,肩膀真正的問題是肌腱斷裂,但過去長達5年都被當成五十肩治療。她指控趙建銘這段期間沒有讓她前往診所或醫院拍片檢查,而是直接把玻尿酸、類固醇等藥物帶回住處替她施打。
陳幸妤表示,直到後來自己轉往其他骨科診所接受治療,病況才有所改善。也因為她在公開評論中明確提到長達5年的居家注射情況,外界開始質疑醫師在患者未到醫療院所看診的情況下,將針劑帶回家進行治療,是否符合《醫師法》等相關規定。隨著「在家打玻尿酸、類固醇」的說法受到關注,台南市衛生局隨即介入,事件如今從家務及醫療爭議進一步進入行政裁處階段,衛生局已確認診所存在未親自診察即治療,以及藥師調劑程序不符規定等2項違規,後續將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