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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建商版陳幸妤」!她為男友還債降級換屋再背房貸 還被恐嚇趕人

建商女友賣掉北市大安區房子幫忙還債,為新店中央新村這棟房子背貸款還被恐嚇趕人。(圖/翻攝Google Maps)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離婚事件鬧得滿城風雨,其中一項爭議是她將6千萬店面贈與趙建銘卻自己背房貸,「賠了夫婿又丟房」的情節出現「建商版」,新北市一名建商讓同居女友賣掉台北市精華區房子為他還債,雖把新店中央新村的房子過戶給女友,但大部分貸款都讓女友扛,後來他為了都更想討回房子,竟主動聯繫債主到家中,威脅女友要代為償還1千萬元,否則會被告詐欺,台北地院認定建商造成女友不安恐懼,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黃姓建商與劉姓女友交往多年並生下孩子,卻沒有善待另一半,劉姓女友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禁止黃姓建商實施身心不法侵害行為;黃姓建商明知自己躲債多年,卻為了把女友趕出家門,主動找上債主並告知中央新村的房子是他多年前以假買賣方式過戶給女友。

2025年5月19日下午2點多,黃姓建商帶著債主到家裡上廁所,隨後債主拿出一張有建商簽名的借據,跟劉姓女子說黃姓建商以這棟房子做擔保,找債主媽媽借了1千萬元,如果劉姓女子沒辦法還錢,要告她和黃姓建商共同詐欺。

劉姓女子當場血壓飆高瀕臨崩潰,下了逐客令之後報案提告,台北地檢署起訴黃姓建商違反保護令,法院審理期間他卻裝無辜,供稱案發時都沒講話,是債主跟劉姓女子「了解狀況」。

北院調查,黃姓建商推動都更但鄰居不配合,曾拿榔頭砸毀停車場設備,被法院認證為「都更流氓」,他對於房屋登記在女友名下也感到不滿,堅稱當初是借名登記想討回;劉姓女子也想結束同居關係趕走男友,有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

劉姓女子出庭證稱,當初交往時,黃姓建商為了給她一個保障,買了台北市瑞安街的房子給她,後來黃姓建商有債務問題,她賣掉瑞安街房子幫忙還債,之後黃姓建商把中央新村的房子過戶給她,但只繳了4期房貸,其餘貸款都她繳,至今仍在背房貸。

案發當天向劉姓女子索討千萬的債主證實,黃姓建商失聯多年卻突然聯繫,告訴他中央新村的房子是假買賣,屋主是同居女友,「他寧願叫我討錢,也不想要讓他的同居人占為己有,寧願把房子給我,也不要讓同居人佔便宜」。

法官認定,黃姓建商與女友有產權糾紛應循法律途徑解決,卻對債主隱瞞保護令的事,利用債主「突襲」女友並施壓趕人,即使事發時他沒講話,仍是以規避保護令的方式去威脅女友的居住權與財產權,讓女友害怕再也住不下去或失去房子,因此以違反保護令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