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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員出狠招!員工不願拿9萬元離職 遭調50公里外「監獄式環境」上班

大陸廣東一間公司被陳姓男員工指控,資方想裁員但雙方條件沒達成共識,他就被調到通勤50公里的辦公室,且形容辦公空間宛如「監獄」,更以遠端監視他,疑似用惡劣環境逼他自己辭職。(圖/翻攝自微博/廣東廣播電視台)

大陸廣東近日爆出一起職場爭議事件,一名在深圳工作的陳姓男員工指控,自己任職滿5年的公司因預算縮減要裁員,但雙方條件未達成共識,資方竟在距離其住所50公里外租下一間不到5平方公尺且無空調的玻璃屋,強迫陳男天天通勤前往工作並接受嚴密監控,疑似以惡劣環境變相逼他離職。

根據陸媒《廣東廣播電視台》報導,來自廣東的陳男在5年前入職該公司,但以約聘形式被派到另一間公司,直到今年6月因原公司預算縮減要將他裁員;期間公司兩度提出給予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慰問金勸他主動離職,否則將按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薪資並調職。

不過,陳男認為資遣補償金過低拒絕接受,沒想到不久後他就接到公司單方面的調職通知。令陳男震驚的是,公司新安排的辦公地點不僅遠在50公里之外,更是一處僅約5平方公尺大、由玻璃幕牆構成的共享空間;由於內部未安裝空調與通風設備,經陽光直曬後室內高溫難耐,宛如「玻璃烤箱」。此外,公司還要求陳男每天打卡4次並全程接受監視器監控。

陳男與多位遭遇相同對待的同事均拒絕前往,最終迫使公司將他們調回原辦公室。陳男指出,目前已有10多名同事面臨類似處境,眾人的訴求非常明確,公司若要解僱他們,應依相關法規辦理資遣手續。然而,其中幾名受害員工向當地相關單位反映時,官方僅回應此類爭議因難以界定而無法主動介入,目前僅能受理實際欠薪案件,讓權益受損的員工求助無門。

對此,法律專家分析,資方若透過指派偏遠工作地點或提供極端惡劣的辦公環境,已涉嫌構成變相逼迫離職;同時也建議受害勞工應第一時間主動向公司提出書面異議,同時詳盡蒐集異地派任、惡劣環境及監控設備等相關事證,並持續向主管機關反映,為後續勞資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做足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