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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行李箱裝28包泡麵」入境遭逮 高雄地院1原因重判9年

海關人員日前從1只裝有28包泡麵的行李箱中,發現共5092.93公克的海洛因。(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1名化名小清的女子涉嫌接受跨國運毒集團安排,今年4月前往泰國,並依指示取得1只行李箱,表面上裝有28包泡麵,實際上泡麵袋內全數藏放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毒品毛重達5092.93公克。小清返台入境時遭海關查出行李異常,當場遭逮捕。案件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小清構成運輸第一級毒品罪,考量她坦承犯行且並非幕後主導者,最終判處有期徒刑9年,全案仍可上訴。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判決書指出,小清接受運毒集團安排,於今年4月間搭機前往泰國。抵達後入住飯店,並在飯店內取得1只行李箱,箱內藏有28包海洛因,毒品毛重共5092.93公克,外部則刻意利用泡麵袋包裝掩人耳目。

隔天,小清依照集團安排搭機返回台灣,沒想到入境接受海關檢查時,海關人員察覺行李有異,進一步查驗後發現所謂的「28包泡麵」內藏的並非食品,而是大量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小清因此當場遭到逮捕,整起跨國運毒案也隨之曝光。

小清在接受警方、檢方偵訊以及法院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她供稱,運毒集團一共提供新台幣1萬元及人民幣3000元,主要用於辦理相關證件,以及支付旅途中所需的交通費與餐費。檢方另提出小清與運毒集團成員之間的通訊對話紀錄,認為相關內容足以證明雙方並非臨時接觸,而是曾長期聯繫並討論運毒相關細節,因此認定小清涉案情節重大,具體求刑18年。

不過,小清的辯護律師則指出,她並不是整起跨國運毒案件的主導者,也沒有參與集團核心決策,只是受人指使、負責實際運送毒品的下游跑腿角色。此外,本案毒品在入境時即遭海關查獲,並未真正流入台灣市面,因此希望法院能依她在犯罪組織中的地位及實際情節,酌情減輕刑度。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從整體犯罪鏈來看,小清在本案中的角色確實具有高度可替代性,與幕後操控跨國運毒行動的大型販毒集團核心成員有所區別。不過,法官也指出,海洛因屬於第一級毒品,對人體健康及整體社會所造成的危害極大,本案運輸的海洛因數量及純度均非輕微,若這批毒品順利進入市面,可能造成的危害與後果難以估量。

因此法官認為,雖然小清在案件中並非主導角色,且犯案後坦承犯行,但仍不能因此忽視其實際參與運輸大量第一級毒品的犯罪情節。另一方面,考量她已坦承犯行,並非整起運毒集團的核心或主導人物,檢方求處18年有期徒刑,法院認為刑度尚屬過重,最終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小清有期徒刑9年。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