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夫外遇砸千萬養小三還有私生子 妻發現被嗆「沒事找事」怒提告
編輯:邱柏玟 | 2026-09-03 21:14
(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大陸湖北武漢市一名女子玲玲結婚逾20年,近期才發現經營建築公司的丈夫阿勇長期出軌,不僅私下轉帳人民幣近230萬元(約新台幣1035萬元)給小三麗麗,甚至育有一名10歲私生子。玲玲憤而提告,經法院審理後判決,考量阿勇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撫養義務,扣除必要撫養費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後,麗麗須返還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900萬元)。
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當地法院調查,玲玲與阿勇為高中及大學同學,兩人攜手創業並育有一對兒女。然而自2005年起,經營建築公司有成的阿勇便與麗麗維持不正當關係,甚至出資供其享受名牌與旅遊,並支付兩人的非婚生子就讀貴族幼兒園與私立小學的龐大開銷。
當玲玲前去對質時,阿勇卻態度冷漠,指稱家庭開銷從未短缺,反嗆髮妻「不要無理取鬧、沒事找事」,讓全心付出照顧家庭的玲玲徹底心碎,決定委任律師走上法律途徑維權。律師介入調查後,調閱相關金流紀錄發現,阿勇自2016年至2024年間,陸續向麗麗轉帳高達人民幣230萬元(約新台幣1035萬元)。
對此,玲玲表示願意放下感情恩怨,不再追究非婚生子的法律責任,但堅持依法追回屬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絕不任由自身權益受到侵犯。對於贈與款項的性質,律師說明,原則上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且該贈與行為違背公序良俗,依法屬於無效贈與,本應全額返還。
然而,由於此案涉及子女權益保護,法院考量阿勇向麗麗轉帳的部分資金屬於履行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義務,因此沒有將全部款項視為無效贈與,而是扣除合理的撫養成本後計算返還金額。
最終法院裁決,扣除非婚生子的撫養費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後,麗麗必須返還其餘的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900萬元)給玲玲。
對此,律師強調,婚外不正當男女關係不僅侵害夫妻共同財產權利,更對原家庭與非婚生子女造成無法彌補的雙重傷害。即便法院在法律層面支持了基本撫養費,對於未成年孩子的成長環境與情感發展而言仍是巨大打擊,絕非金錢所能彌補,呼籲大眾珍惜家庭並恪守婚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