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陸旅行社9月起須登錄團體資訊 最高罰5萬惹議!觀光署曝處理原則
編輯:陳頡 | 2026-09-08 16:47
觀光署強調,旅行社填報的是團體行程相關資訊,不涉及旅客個人資料。(示意圖/方萬民攝)
為維護旅客安全及旅遊權益,觀光署日前函請旅行社自9月1日起,辦理赴陸考察團、參訪團及民眾自組團業務時,配合於行前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團體資訊,未配合辦理最高罰5萬元,引發業者反彈。對此,觀光署今(8日)說明,目前將先以宣導及輔導方式加強協助業者配合填報,如未填報完妥,將先請業者限期改善,若經輔導後再次違規,再視情節情辦理。
觀光署說明,旅行社係以「團體」為單位登錄,並未要求旅行社為自由行旅客代為填報。登錄內容包括旅行社名稱、承辦人員及領隊聯絡資訊、團體人數、赴陸起訖日期及簡要行程等,不包含個別旅客姓名、證件資料等個人資訊。如遇緊急事故,陸委會及海基會即可透過團體行程資訊,第一時間聯繫旅行社,協助確認旅客狀況。
觀光署表示,旅行業辦理赴陸考察團、參訪團及民眾自組團時,應逐團辦理告知旅遊風險、登錄團體行程資訊、填報赴陸業務統計資料及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等4項安全管理措施,主要目的均在保障旅客人身安全及權益。
觀光署指出,相關管理措施係就上述4項措施整體辦理情形進行查核,並非僅因旅行社未完成團體資訊登錄,即逕予處罰。考量本項措施自今年9月1日起實施,為讓旅行業者有充分時間熟悉相關作業,將先以宣導及輔導方式加強協助業者配合填報,如未填報完妥,將先請業者限期改善,如經輔導後仍未改善或再次違規,再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辦理。
觀光署強調,旅行社填報的是團體行程相關資訊,不涉及旅客個人資料,相關措施目的在於旅客發生緊急事故時,讓政府能儘速掌握狀況並提供協助。觀光署後續也將向旅行業者說明相關作業方式並持續宣導,期盼與業界共同合作,讓旅客赴陸期間如遇突發事故時,能獲得更即時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