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社團驚見松鼠交易貼文!新北動保處查獲非法飼養 最重可罰30萬
編輯:蔡斯媛 | 2026-09-11 09:25
動保處派員到場稽查,發現有私養的赤腹松鼠。(圖/新北市動保處)
松鼠不是想養就能養!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9日表示,近期查獲多起非法飼養台灣原生松鼠案件,追查發現網路社團疑似出現買賣、送養等交易資訊,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民眾不得任意從野外捕捉台灣原生野生動物當寵物,違規最高可罰30萬元並沒入飼養動物。
動保處新聞稿指出,近期新北動保處接獲多起民眾通報,發現有人疑似私自飼養台灣赤腹松鼠,立即派員前往查訪,並於多處案址查獲非法飼養的台灣原生松鼠,後續更發現臉書有專門交流、分享及媒合松鼠飼養資訊的社團,成員已逾2萬人,相關貼文涉及幼鼠買賣、送養及徵求飼養等情形,恐成為違法飼養及交易野生動物的管道。
動保處提到,該臉書社團名稱為「松鼠小家Q萌社團」,動保處查處過程中發現,有行為人將動保人員現場稽查畫面上傳社團,並發文指稱稽查行為造成其飼養松鼠傷亡,引發部分成員批評及質疑。動保處檢視社團公開貼文,發現成員經常分享飼養台灣原生松鼠資訊,並出現「有人要養嗎?今天早上撿的,在新莊林口」、「新北桃園徵一對松鼠」及「松鼠寶寶私訊賴」等涉及買賣、送養及徵求飼養的內容。
動保處表示,該社團自民國102年(2013年)成立至今,成員已逾2萬人,遍佈北、中、南各地,顯示網路社群可能成為原生野生動物非法飼養及交易的媒合管道。
動保處說明,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台灣原生野生動物並非可任意自野外捕捉後作為私人寵物飼養,其中赤腹松鼠屬台灣原生一般類野生動物,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應於地方主管機關劃定區域內為之,並事先申請許可;違反規定者,依同法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飼養動物。
動保處也呼籲,野生動物應回歸自然生態環境,民眾切勿因一時興起或好奇,擅自捕捉、飼養台灣原生野生動物,也不要透過網路社團購買來源不明的野生動物,以免觸法。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飼養、捕捉或交易台灣原生野生動物,可撥打1959動保專線、1999市民專線,或新北市動保處24小時通報電話02-2959-6353,共同守護原生野生動物及自然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