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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等40分鐘氣到要找院長 醫揭背後原因:投訴前先想清楚這件事

不少醫療人員都會遇到病患投訴的情形。(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不少醫療人員都曾聽過「我有繳健保,我也有付錢,為什麼不能要求服務好一點」這句話,從候診時間太久、護理師說話口氣不佳,到醫師沒有在預期時間出現,甚至櫃檯人員的一個表情,都可能成為患者投訴的理由。對此,醫師陳志金發文表示,並不是不能投訴,因為有時醫院裡有人的生命正在被搶救,所以我們更應該思考「這份投訴到底想達到什麼目的」。

今日奇美醫院加護醫學部醫師陳志金在臉書粉專「Icu醫生陳志金」發文分享,確實有些人會花上一整晚,把投訴內容從時間、地點、人物到對話全部寫清楚,再寄給醫院,希望得到一個交代,但陳志金認為,「投訴有沒有用,和你有多生氣,往往不是同一件事」。

陳志金指出,真正能促使醫療系統改變的,是這件事是否涉及病人安全、制度上的風險,或是一個不應該再次發生的錯誤,像是藥物給錯了、病人辨識出了問題、跌倒風險被忽略、隱私被侵犯、重要病情沒有人處理等;相較之下,「我等太久了」、「他講話讓我不舒服」、「為什麼不能讓我先處理」等投訴,最後可能只會換來一句制式回覆「感謝您的寶貴意見,我們會持續檢討與精進」。

陳志金進一步解釋,醫療與一般消費服務最大的不同,就是「付錢」並不等於買下醫師或護理師的時間,繳納健保也不代表可以取得優先順序,醫院能夠分配的資源,包括病床、人力、藥物、檢查及醫療時間,本來就有限,「所以在自費健檢、醫美、高端門診,等待太久、流程不好、服務不佳,業者當然會非常在意這種投訴,因為『客戶』可以離開」。

陳志金透露,但是在急診、門診、住院並不是這樣,醫院會依病情嚴重程度判斷優先順序,因此排在前面的人有時不是比較早抵達,而是病情更加危急、距離死亡更近的人。陳志金舉例,一名家屬會因為已經在加護病房外等待數個小時,而醫師晚了40分鐘才來說明病情,因此氣得要求找主任、院長。

陳志金說,家屬的焦急與不滿可以理解,但家屬不知道的是,醫師之所以晚到,是因為另一名病人的心臟突然停止,正在另一層樓進行急救,「家屬等了40分鐘,是真的;另一個病人差點死掉,也是真的」。陳志金無奈表示,醫療現場有時最難處理的地方,就是兩個人都可能沒有做錯什麼,卻剛好站在同一份有限醫療資源的兩端。

「所以我們真正需要瞭解的,不是能不能投訴?而是,我們到底把『投訴』拿來做什麼用途?想要達到什麼目的」。不過,陳志金也強調,這並不是要求病人什麼都忍耐,更不代表醫療人員可以態度惡劣,病人當然值得受到尊重,也有權知道自己的治療狀況與等待原因。

陳志金直言,如果醫療人員態度不當、患者受到羞辱或歧視,或是涉及病人安全問題,都應該適當反映,「尊重病人」不一定代表要讓病人永遠滿意,而是在醫療現場非常忙碌時,仍盡可能讓患者知道「為什麼需要等待」;而所謂體諒醫療,也不是把所有不滿吞下去,而是分清楚眼前遇到的究竟是服務上的怠慢,還是醫療資源正在提供給更危急的患者。

陳志金最後提醒,若真的遇到醫療安全問題,應該勇於反映;若遭受羞辱、歧視或不當對待,也可以提出申訴,但在寫下「我要投訴」之前,不妨先想想自己真正希望改變的是什麼,是希望醫療環境更安全,還是單純希望自己被優先對待,「這兩件事,並不總是同一件事,如果有一天,你等了很久,後來才知道,是因為裡面有人正在被急救,你會覺得這40分鐘,還是一樣不能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