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買電影票被迫先看廣告22分鐘!男氣炸提告 業者遭判賠又罰款
編輯:邱柏玟 | 2026-09-28 22:31
印度一間電影院因播放長達22分鐘廣告及預告片,遭消費者提告,最終被裁定須賠償與支付罰款。(示意圖/Pixabay)
印度海德拉巴一家電影院因在午夜場電影前,播映長達22分鐘的商業廣告與預告片,導致電影延後開演,造成當晚觀影的一名33歲男子凌晨3時才回到家,他憤而對電影院提告。地方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於近日做出裁決,判定業者構成不正當貿易行為與服務瑕疵,須支付總計75000盧比(約新台幣28500元)的罰款與賠償金。
根據外媒《新德里電視台》報導,這起消費糾紛發生於2025年6月20日,海德拉巴一名33歲男子去當地一間電影院,購買當晚10時35分場次的電影票;豈料,男子與朋友於10時30分進場後,影廳卻持續播放商業廣告與電影預告直至10時52分才正式播放電影。電影院此舉導致男子與朋友的行程被影響,返家時間比預期延遲約1個小時,憤而向當地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
電影院業者在審理期間辯稱,播放廣告、宣導影片及預告片屬於正常商業營運範疇,且宣導內容具備公共利益性質。然而,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援引政府相關規範指明,公益宣導片播映時間限於2分鐘內;本案延誤主因是業者為商業利益大量播映商業廣告,因此不採信電影院業者的辯詞。
最終海德拉巴地方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裁定,電影院業者須向申訴人支付20000盧比(約新台幣7600元)的精神賠償金,以及5000盧比(約新台幣1900元)的訴訟費用。此外,為防止業者再次出現類似違規行徑,委員會另要求業者須繳納50000盧比(約新台幣19000元)的懲罰性賠償金至地區消費者福利基金;裁決強調,電影院不得以商業利益為由無故拖延電影開演時間,以保障廣大觀影民眾的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