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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AI風暴2/司法院警告全國法官勿用AI生成判決 違者以法官法伺候

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持續引進AI輔助審判,當成他的重要政績。(圖/司法院提供)

司法院日前發文全國各法院,警告全國法官不可以使用AI工具生成判決書,也不能採用未經實質審查AI產生的內容,否則可能違反法官法和法官倫理。有趣的是,早在前司法院長許宗力任內末期,司法院就推動以生成式人工智慧AI撰寫判決,引發外界疑慮。當時朝野立委就擔心,司法院最後會不會反讓人工智慧成為「有罪判決產生器」。現在司法院廣發公文,對全國法官三令五申不要使用AI工具生成判決書,似乎早讓立委們猜中了些什麼。

法界人士指出,司法院在112年間,積極推動讓生成式AI來撰寫不能安全駕駛、幫助詐欺兩類犯罪的裁判草稿,AI是否能取代法官,引發外界極大疑慮。時任司法院祕書長吳三龍則強調,僅負責初步立稿,判決每篇要寫一千字,基本架構有600、700字,運用系統後,法官可以少寫一些字,完全的AI生成還要花很多成本,司法院經費有限,目前僅協助做資料蒐集。

吳三龍面對藍綠立委質詢,指稱距離真正AI生成還有很遙遠距離,司法院僅用於初步例稿,仍由法官去認定犯罪事實,斟酌有罪無罪。

不過,國民黨立委謝衣鳳112年10月5日在立院質詢時質疑,英國已有法官用CHAT GPT寫判決,該法官警示,對於沒有做過的判決,一定要提防AI捏造假案例,美國更有法官運用AI草擬,導致判決錯誤,在AI沒有立即準確協助狀況,是否造成錯誤稿件生成?是否會變成有罪判決產生器?

當時司法院資訊處回應,目前系統是使用自然語言、規則式生成,只有小部分使用AI,仍由法官認定事實;吳三龍說,目前還沒有進入到那樣的情況,是否有罪要法官斟酌,運用AI僅是讓重複性的文句不用每句都要重複寫。司法院在各界質疑下,最後AI裁判草稿系統以「審慎評估」為由,並未實施。

兩年後的現在,司法院今年9月18日發文指出,人工智慧系統僅得作為審判輔助工具,不得用於生成裁判書,亦不得就人工智慧產出之內容,未經實質審查即逕予採用。如法官未依「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使用人工智慧系統參考指引」及相關規範妥適使用人工智慧系統,致有未盡法官應負之謹慎、勤勉或守密義務,或有其他損及法官職位尊嚴、職務信任之情形,依個別具體事實及情節,可能涉及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所定義務之違反。

據了解,一些對AI極感興趣的法官,「重度使用」AI作為撰寫判決的重要參考工具,在司法圈早已不是秘密,何況司法院早已添購「Microsoft 365 Copilot」軟體幫助法官整理判決資料,而利用AI輔助法官審案寫判決,本來就是世界潮流和減輕法官工作負擔的方法之一,但問題在於這些法官究竟有無事後審核,還是就這麼放心地讓AI服其勞,才是問題的核心。

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今年初在「司法節學術研討會」表示,司法院各廳處組成「科技司法推動小組」,積極研議如何利用人工智慧協助處理海量資料,包括文獻、判決先例和複雜案件檢索、整理與分析,讓科技減輕審判負擔、提升審判效能,但未再提及「智慧化裁判草稿系統」。中華民國法官協會認為,引進AI輔助審判,裁判權仍專屬於法官,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引進AI協助整理卷證及蒐集法律見解,絕對有必要性。

司法院曾啟動人工智慧系統寫判決書初稿,引發立委疑慮,時任司法院祕書長吳三龍則解釋,最後判決事實與真相,仍須由法官字斟句酌書寫。(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