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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ETF免證交稅擬延長10年 主動式產品明年起一併適用
記者:陳昱丞 | 2026-10-01 12:49
行政院會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草案,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免徵證交稅措施擬再延長10年,明年起主動式債券ETF也將納入適用範圍。(圖/報系資料庫)
行政院會今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現行公司債、金融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停徵證券交易稅措施,規劃再延長10年,實施期限延至125年12月31日。同時,明年元旦起將主動式債券ETF納入免徵範圍,適用期限同樣至125年底。財政部盼修正草案能在今年底前完成立法。
財政部今日在行政院會報告《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後續將函送立法院審議。財政部說明,政府為提升債券市場交易活絡度、協助企業籌措資金並推動資本市場發展,自99年1月1日起停徵債券證交稅,並自106年1月1日起將被動式債券ETF受益憑證納入停徵範圍。
現行公司債、金融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的免稅措施原訂於今年底屆期。經金管會評估,相關租稅措施對活絡及發展資本市場具有助益,因此財政部決定提出延長方案。
此外,考量主動式與被動式債券ETF在商品性質上相近,財政部認為兩者的租稅待遇應維持一致,因此此次修法也新增主動式債券ETF受益憑證為停徵證交稅的適用對象。
依修正草案,公司債、金融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停徵證交稅期間,將延長10年至125年12月31日;主動式債券ETF則自116年1月1日起開始適用,並同樣實施至125年12月31日,以兼顧租稅政策公平性及債券市場發展。
財政部已將此次修法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希望能在今年底前完成修法程序,讓相關措施自明年起順利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