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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肩20萬罰款」引全網怒火!偷帶陸肉卸責遭打臉 警:最高重罰100萬

網友囂張在社群貼文,自境外偷渡豬肉製品回台,警方昨天已傳2人到案,確認是上月27日自中國大陸上海搭機返臺,並從高雄國際機場夾帶入境。(圖/翻攝自threads)

社群平台Threads日前瘋傳一段限時動態影片,屏東一名網友嬉鬧紀錄朋友去中國遊玩,竟私自偷帶1包鴨舌與2包陸製豬肉製品返臺,入境時未被查獲,還囂張發文戲稱「跟20萬罰款擦肩而過」。此舉隨即引爆全網怒火,痛批兩人拿國家防疫安全開玩笑,眼見闖下大禍,發文者急忙改口辯稱「是夜市買的」、「吃一口覺得味道不對就丟了」,試圖甩鍋脫罪;然而,影片中一行人津津有味分享肉品的畫面早已被網友截圖,如今警方迅速介入查獲,直接狠打兩人的臉!

事件發酵後,該名PO文網友眼見輿論撻伐,開始前後說詞不一。一下宣稱肉品是「在夜市買的」,一下又改口稱是「去年買的」,甚至宣稱自己「只吃一口覺得味道不對就丟掉」。但這些狡辯話術瞬間被廣大網友揭穿,影片中幾人分食中國肉品時明明笑得燦爛、吃得津津有味,毫無「味道不對」或「丟棄」的跡象,謊言不攻自破。

警政署獲知相關影片後不敢大意,為維護國內畜牧產業與防範非洲豬瘟等境外疫病傳入,立即指派刑事警察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與航空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對網路貼文、帳號及影片細節進行精準分析比對。

警方於9月30日迅速循線通知拍攝影片的蔡女以及攜帶肉品的陳女到案說明。經調查證實,陳女確實於9月27日自中國大陸上海搭機返臺,並從高雄國際機場入境。當時她私自將2包陸製肉品藏於行李內避開檢查,入境後更將肉品分送給同事食用完畢,目前已無剩餘肉品留存。

警方查明事實經過後,已將全案調查結果資料正式移請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防檢署)辦理後續行政裁處。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旅客攜帶應施檢疫之動物產品入境未依規定申報,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兩名女子原本以為能「幸運避開20萬」,如今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