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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達電廠爆炸真相大白!「臨時墊片」高溫熔解引大火 3泰工10萬交保

興達電廠燃氣新2號機試運轉爆炸,台電調查人員發現該機組內連接法蘭的墊片已經整組「消失」,但其實是因為使用了不耐高溫的「臨時用墊片」才會釀禍。(圖/報系資料照/台電公司提供)

高雄興達電廠於去年9月9日晚間驚傳嚴重爆炸事故,當時夜空瞬間竄起巨大火球,劇烈震動震撼周邊社區,許多居民在睡夢中被驚醒。隨後台電與檢調單位展開調查,橋頭地檢署於昨(6日)指揮調查局發動搜索,傳喚6名嫌疑人到案,確認事故主因為施工人員未依規範更換正式墊片,導致天然氣高溫洩漏引發大火。

高雄興達電廠去年9月9日晚間發生火警。(圖/翻攝畫面)

據台電先前的調查結果顯示,事故原因為管線「法蘭」(flange)在施工過程中未安裝正確規格的密封墊片。當晚電廠首次進行熱燃料試運轉時,管線在近300度的高溫影響下導致墊片失效,進而引發天然氣大量洩漏並釀成火災。

橋頭地檢署隨後分案指派主任檢察官等組成專案小組深入偵辦,經專業鑑定與追查發現,該項工程係由中鼎公司與美商奇異公司於108年共同得標承攬之「興達電廠及台中電廠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採購帶安裝案」,相關發電設施由中鼎公司負責施工安裝。

檢調調查指出,中鼎公司配管作業及監督人員在安裝GT#2-2機組之PCHE下端管線時,涉嫌未嚴格遵守「GT#2-2天然氣加熱區天然氣管路系統安裝測試流程」之規範,未在系統正式啟用前,將測試用的「臨時墊片」更換為耐高溫的「正式墊片」。

導致該管線啟用後,隨天然氣溫度不斷升高,臨時墊片無法承受高熱而熔解破損,造成天然氣大量漏溢並引燃大火。猛烈火勢不僅造成電廠管線及輔助設備嚴重受損,周圍建築與玻璃設施亦遭強烈震波波及,嚴重危及公共安全。

鑑於本案具重大社會矚目性與公益性,橋頭地檢署於昨(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6名涉案嫌疑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其中兩名泰國籍配管作業人員及一名泰國籍配管領班,均涉犯刑法第176條、第174條第3項之「準失火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但考量尚無羈押必要,裁定3人各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並均實施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其餘3名涉嫌人訊後則予以請回。檢調將持續擴大釐清整體工程督導與工安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