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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累犯致死最重判死刑!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 最高可併罰千萬元

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提高毒駕相關刑責,針對符合條件的10年內再犯致死案件,最重可處死刑,並得併科最高1000萬元罰金;酒駕致死及累犯刑責則維持現行規定。(圖/CTWANT攝影組)

近年酒駕、毒駕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引發社會對加重刑責的討論。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針對毒駕行為提高處罰規定,明定毒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若曾因毒駕獲緩起訴或有罪判決確定,10年內再犯並導致他人死亡,最重可處死刑,並得併科最高1000萬元罰金。至於酒駕致死及累犯相關刑責,則維持現行規定。

酒駕及毒駕事故近年持續受到社會關注,行政院與司法院先前提出《刑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朝野立委也分別提出加重刑責的主張,包括提高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及罰金等處罰方式。

經過相關修法討論後,立法院30日依再修正動議條文完成三讀,針對毒駕行為及特定累犯造成重大傷亡的情況,訂定更嚴格的刑事處罰。

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毒駕行為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在毒駕累犯方面,若行為人先前因毒駕獲緩起訴處分,或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於10年內再次毒駕並造成他人死亡,法定刑提高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這類毒駕累犯致死案件,法院也得併科最高1000萬元罰金,成為此次修法的重要調整內容。

至於符合前述累犯條件,並因再次毒駕造成他人重傷者,依三讀條文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

相較於毒駕刑責的調整,此次修法並未同步變更酒駕致人死亡或重傷的相關規定。

依照維持不變的酒駕處罰條文,酒駕造成他人死亡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若酒駕造成他人重傷,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酒駕累犯,若行為人曾獲緩起訴處分或經有罪判決確定,10年內再犯並造成他人死亡,仍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此次《刑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毒駕累犯致死案件的法定刑將新增死刑選項,與維持現行規定的酒駕累犯致死處罰有所區別。

不過,死刑屬於法律規定的最高刑度選項,並非所有毒駕累犯致死案件都會一律判處死刑,實際刑責仍須由法院依個案事實、證據及相關法律規定審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