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焦點

對岸電郵邀台灣出席APEC未派特使 林佳龍:不接受差別待遇、堅持平等參與

外交部長林佳龍證實,對岸已透過電子郵件寄送APEC領袖峰會邀請函,但未派遣特使親自送函。他強調,台灣具有APEC完整會員資格,將持續爭取以平等身分參與深圳峰會。(圖/周志龍攝)

2026年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領袖峰會預定於11月18日至19日在中國深圳登場,但中國對台灣的邀請方式引發爭議。外交部長林佳龍今(2)日證實,中方已透過電子郵件向台灣寄送邀請函,卻未依過往方式派遣特使親自送函。他強調,台灣是APEC正式會員,應享有平等參與的權利,即使遭遇差別待遇,也不會因此放棄出席峰會的權益。

針對媒體報導,中方寄送的函件可能不屬於正式邀請,以及台灣已私下表達抗議等情況,林佳龍2日接受詢問時證實,外交部確實已收到中方以電子郵件寄送的邀請函。

林佳龍指出,台灣在APEC使用的正式名稱為「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參與相關會議時應遵循既有規章及慣例。不過,他並未進一步說明此次邀請函的實際稱謂或詳細內容。

對於中國未派特使親自遞送邀請函,林佳龍表示,外交部是台灣參與APEC事務的主管機關,因此由中方透過外交部進行聯繫,而此次確實沒有安排特使送函。

林佳龍強調,台灣在APEC具有完整會員資格,過去也一直以平等身分參與領袖峰會,這項權益不應因主辦經濟體不同而受到影響。

他表示,中國當初爭取主辦APEC會議時,曾承諾遵守APEC相關規章及既有慣例,並保障各經濟體代表的平等參與地位與人身安全,因此中方應履行先前的承諾。

談及今年APEC相關會議的參與情況,林佳龍指出,台灣代表在部分場合確實遭遇中方差別待遇,外交部每次發現類似情況,都會立即提出抗議,維護台灣應有的參與權利。

他也說明,除了直接向中方反映,外交部持續與其他APEC會員經濟體溝通,希望透過各方支持,確保台灣能依照既有規範參與相關活動。

林佳龍進一步指出,APEC採取共識決運作機制,若中國在會議安排上對台灣採取差別待遇,台灣在討論中方提出的倡議時,也會依據自身立場表達意見。

不過,他強調,無論面對何種情況,台灣爭取參與APEC的態度都不會改變,也不會因為中方採取不同的邀請程序,就自行放棄出席峰會的權益。

至於此次以電子郵件取代特使送函,是否違反過往邀請慣例,林佳龍表示,中國若未遵守相關規定,責任應由中方承擔,台灣仍會持續要求以平等經濟體身分參與。

林佳龍重申,台灣的核心立場是維護既有會員資格與參與權利,並要求主辦方依照APEC規範及歷來慣例辦理相關邀請及會議安排。

今年APEC領袖峰會預定於11月18日至19日在深圳舉行,以「構建亞太共同體,共謀繁榮」為主題。

這也是中國繼2001年及2014年後,第3度擔任APEC主辦經濟體,距離上次主辦相隔12年。2014年北京APEC領袖峰會,台灣由前副總統蕭萬長代表出席。

隨著深圳峰會即將登場,台灣能否依照過往慣例參與,以及中方後續如何安排相關程序,持續受到關注。外交部則強調,將堅持平等參與原則,並透過與其他會員經濟體溝通,爭取台灣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