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績甲等不再限75%!銓敘部長施能傑證實:今年起取消比例限制
記者:陳昱丞 | 2026-11-04 12:11
銓敘部長施能傑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答詢時表示,已於10月底通知各機關,今年度公務員年終考績取消甲等人數75%的比例限制,考核應依實際工作表現核實辦理。(圖/本報資料照片)
公務員年終考績制度迎來調整,過去考列甲等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75%的限制,今年將不再適用。銓敘部長施能傑今(4)日在立法院表示,銓敘部已於10月底向各機關發出考績作業原則,明確通知今年度取消甲等人數75%的比例限制,未來各機關應依公務員實際工作表現核實考評,不必再受到既有比例約束。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日邀請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考選部長劉孟奇、銓敘部長施能傑,以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委蔡秀涓列席,報告相關業務及立法計畫,並接受立委質詢。
根據考試院提出的書面報告,《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已於今年5月15日函送立法院審議,希望透過調整考績制度,讓公務員的考核結果更能反映實際工作表現。
考試院指出,過去公務員考績採甲、乙、丙、丁四個等次,實務上甲等人數受到75%比例限制,加上甲等可領取一個月考績獎金、乙等僅有半個月,長期以來衍生不少考核公平性的爭議。
尤其在甲等名額受到限制的情況下,即使部分公務員工作表現良好,也可能因為名額分配問題而被列為乙等,導致外界對「輪流吃乙」的制度有所質疑。
為改善這類問題,考試院提出修法方向,計畫將現行四個考績等次簡化為「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三個等次。
依照修正草案,未來考列優秀或未達良好者,須符合具體事由,其餘人員則列為良好,希望以更明確的評價標準,減少主管考核時過度依賴比例分配的情況。
銓敘部也在書面報告中表示,修法重點是將現行偏重考績等第比例的制度,轉向以客觀、具體事實評估工作表現,從制度面改善公務員對考績分配不公平的疑慮。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質詢時指出,她與多名立委長期主張應取消公務員考績甲等75%的名額限制,認為考試院此次提出的修正草案已朝此方向調整。
陳昭姿表示,即使《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序,相關機關也應先取消甲等人數比例限制,避免公務員繼續受到名額分配影響。
對此,施能傑表示,銓敘部已於10月底向各機關發布今年度考績作業原則,並在內容中明確取消甲等人數不得超過75%的限制。
不過,陳昭姿進一步質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早在今年3月就曾指出,今年公務員考績甲等將不受人數比例限制,銓敘部卻直到10月底才正式通知,等於讓基層公務員等待約7個月。
施能傑回應,公務員年終考績原本就是在年底辦理,而各年度的考績作業要點通常也會在接近考核期間時發布,因此並不存在讓公務員等待數個月的問題。
他進一步說明,銓敘部每年都會依照既定時程,向各機關說明年終考績的辦理原則,今年則特別將取消75%比例限制的規定納入作業內容。
施能傑強調,各機關應依公務員實際表現辦理考績,該如何評定就按照客觀情況進行,不必再受到甲等人數比例限制。
至於考試院提出的三等次考績制度,目前仍屬《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尚待立法院審議。此次取消75%甲等比例限制,則已透過今年度考績作業原則通知各機關辦理,兩者仍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