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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週刊影射涉內線交易 吳宗憲赴宜蘭地檢署提告:接受司法檢驗、不接受抹黑

國民黨宜蘭縣長候選人吳宗憲前往宜蘭地方檢察署,針對《鏡週刊》報導其疑似涉及內線交易一事,對撰稿記者提出告訴,並說明相關股票來源、交易原因及財產申報情況。(圖/報系資料庫)

國民黨宜蘭縣長候選人吳宗憲遭《鏡週刊》報導涉及疑似內線交易爭議,今(4)日前往宜蘭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對撰稿記者提出告訴。吳宗憲批評,週刊未提出足以證明犯罪的具體事證,卻以影射方式將其股票交易與內線交易連結,已損害個人名譽。他強調,願意接受司法調查及檢驗,但無法接受未經證實的犯罪指控。

吳宗憲4日赴宜蘭地檢署提告,針對《鏡週刊》報導涉及的股票交易及財產申報問題逐一說明,並表示將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吳宗憲指出,相關報導使用「巧合」、「耐人尋味」等文字,將不同事件連結,卻未提出具體證據證明他事先掌握未公開重大資訊,質疑報導內容具有誤導性。

他表示,若後續有其他政治陣營、競選團隊或網路人士持續引用報導,散布他認為不實的犯罪指控,也將視情況採取法律行動,追究相關民事及刑事責任。

針對外界關注的裕慶公司持股,吳宗憲說明,部分股票是父親在公司上市前贈與,其餘則由他與妻子陸續購入,並非透過特殊管道取得。

至於今年7、8月出售部分持股的原因,吳宗憲表示,主要是因應參選所需經費,因此處分部分股票。他強調,相關交易均有紀錄,也能透過財產申報資料查核。

對於另一筆永續發展公司的股票,吳宗憲表示,持股同樣來自家人贈與,後來因公司合併並更名為永成環科,導致他在財產申報時誤用舊公司名稱。

他指出,目前已向選舉委員會申請更正相關資料,實際持股數量並未改變,且自己從未參與該公司經營。

吳宗憲也以過去擔任20年檢察官的經歷說明,內線交易的認定涉及行為人是否事先知悉尚未公開的重大消息,以及相關交易是否符合犯罪構成要件。

他質疑,週刊報導並未提出足以證明他在交易前知悉何種重大資訊、何時取得消息,以及消息來源等具體證據,卻使外界產生他涉嫌犯罪的印象。

吳宗憲強調,自己並不排斥接受司法機關調查,若外界對股票交易有疑問,都可以依法查證,但不能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直接作出犯罪指控。

談及家人受到爭議波及,吳宗憲表示感到難過。他指出,父親從事律師工作多年,如今卻因自己投入選舉而遭受質疑,讓他相當心痛。

吳宗憲表示,參選是個人決定,相關政治責任也應由自己承擔,希望外界不要將家人捲入選舉攻防。

此外,吳宗憲也將話題轉向民進黨宜蘭縣長候選人林國漳,要求對方說明過去擔任官股企業董監事的經歷、持有與中國企業有業務往來公司股份的情況,以及競選經費來源。

他並再次邀請林國漳進行公開政策辯論,認為雙方應針對宜蘭未來發展及相關爭議直接向選民說明。

當天到場聲援的民眾黨宜蘭縣黨部主委陳琬惠表示,選舉競爭不應依靠媒體影射或未經證實的指控,而應回到政策及公共議題討論。

陳琬惠同樣對林國漳的競選資金提出質疑,要求說明大量設置競選看板、宣傳車及旗幟的經費來源,以及過去官股企業任職與投資相關問題。

她也呼籲林國漳親自回應外界疑問,並與吳宗憲公開進行政策辯論,讓宜蘭縣民了解兩名候選人的政策主張及立場。

目前《鏡週刊》報導所涉及的內線交易疑慮,仍屬待釐清的指控,不能據此認定吳宗憲涉及犯罪;吳宗憲對週刊記者提出的告訴,也有待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至於吳宗憲與陳琬惠對林國漳提出的質疑,同樣屬於政治人物的公開指控,仍須有具體資料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