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教風暴2/清真寺變提款機? 穆斯林怒揭千萬利益鏈
記者:林慶祥 | 2026-11-06 06:00
高雄清真寺因為提出當年的會議記錄,寺產得以保住。(圖/翻攝維基百科)
法院判決「財團法人中國回教協會」勝訴,取得台北清真寺的建物登記,但眾多穆斯林還是要抗爭!前駐土耳其代表鄭泰祥一語道破:「因為『財回』就是為了『借名登記』而成立的組織;高雄清真寺因為提出當年的會議記錄,沒讓馬超彥這夥人得逞,而台北的『財團法人台北清真寺基金會』不幸曾讓馬擔任董事長,他「蓋牌」藏起資料,因此基金會拿不出有力的證據,才會輸掉官司」。
儘管「財團法人台北清真寺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提出再審,但仍被駁回,官司定讞,「財團法人中國回教協會」(以下簡稱財回)確定擁有清真寺建物的所有權,但主事者馬超彥、張明峻一連串的行為,卻引起各國穆斯林的抗爭。
對此,前駐土耳其代表、現任台北清真寺基金會董事長鄭泰祥指出,1969年,除了台北清真寺,台中、桃園、高雄等地的清真寺陸續建立,但那時候的回教徒沒有完整的組織,教徒捐款建寺,產權登記在某些穆斯林某些長老、教長名下,有識之士認為,如此早晚會發生問題,必須成立財團法人,接受社會監督,這才有了「財回」這個組織,其功能就是「借名登記」而已。
鄭泰祥強調,台北清真寺成立於1960年,「財回」是1969年成立,建寺的時候還沒有財回,也就是說,這個組織根本沒出到一毛錢!而馬超彥利用同時兼任「基金會」與「財回」董事長身分,騙取嘉新水泥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巧取建物所有權。
而這招雖然在法院得逞,但也有踢到鐵板的時候,幾年前,馬超彥、張明峻等人,想如法炮製,巧奪高雄清真寺的產權,沒想到高雄的基金會拿出當年的會議記錄,證明財回只是借名登記,因此法院判決高雄的基金會勝訴。
法界人士指出,所謂「借名登記」,係指實際所有人(借名人)出資買受財產,卻將該財產以他人(出名人或稱「人頭」)的名義登記,但實際上的管理、使用、處分權仍由借名人保留的一種無名契約;只要契約內容不違反強制規定、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該契約即為有效。鄭泰祥無奈的說,不幸的是,馬超彥曾擔任台北的基金會董事長,他藏匿資料,所以官司怎麼打、怎麼輸!
為何「財回」馬超彥等人想要「吃掉」各地清真寺,難道想當「教主」,一統穆斯林江湖?鄭泰祥透露,這裡面商機可大了!辛亥路的「台北文化清真寺」居然掛著馬超彥的「清真三度空間有限公司」、張明峻的「環球清真電子商務公司」,最誇張的是,張明峻古蘭經認識不了幾個字,卻霸佔全台灣十幾個伊斯蘭組織與公司的負責人位置,他們把穆斯林的公共資源當成私產,就像掌握印鈔機,2025年居然有能力在台北市羅斯福路購買一棟4168萬的房子。
鄭泰祥進一步分析,單單掌握「清真認證權」,就是暴利!台灣出口商若欲銷售產品到伊斯蘭國家,不管是食品、化妝品、藥品…等,都必須經過「清真認證」,一家小公司每年三到五萬,大一點的工廠,至少十幾、數十萬,這筆收入,每年估計數千萬。
而原本「清真認證權」是在台北清真寺基金會手上,馬超彥董事長卸任前,私下行文馬來西亞「國家宗教局」(JAKIM),聲明放棄認證資格,再偷偷由他新成立的「社團法人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THIDA)取代,鄭泰祥說:「這是不折不扣的自肥」。
另一個賺錢的獨門生意,就是「賣墓地」。基金會常務理事包嘉源指出,古蘭經規定,穆斯林教親逝世必須「土葬」、「簡葬」,且要求在二十四小時內下葬,為了尊重穆斯林的教義,地方政府特批,准許土葬。
而回財遭控冒用清真寺的名義取得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的公有墓地,卻對全台穆斯林教親說:「這些都是回財的墓地」,當教親家中有人過世,逼迫其繳交回財高額會費以及天價喪葬費;包嘉源指出,台灣穆斯林教親的喪葬費用,比新加坡高出十倍,比日本、韓國,多出三到五倍,這些錢,都是馬超彥等人賺走,難怪買得起四千多萬的房子。
中國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表示,官司已經贏了!法院將清真寺的管理權判給他們,對於抗爭者的無理取鬧,他認為毋須回應。其次,對於清真認證與清真墓地「斂財」的指控,他全盤否認,張明峻表示,認證機構有四家,怎麼能說是壟斷、斂財呢?
張明峻強調,清真寺的管理權必須溯源到民國26年白崇禧將軍成立「中國回教救國協會」,一脈相傳,到了台灣復會,成立「財團法人中國回教協會」與「財團法人中國回教總會」,至於「財回」,他也坦承,是為了保護清真寺產權於民國59年成立;張表示,回教協會與回教總會才是正統,他們從來沒有授權「台北清真寺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