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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PUMA」去投票恐違法?律師曝3大判斷重點:這情況較有爭議

投票當天若穿著印有PUMA字樣的衣服前往投票所,是否可能觸法?律師給解答。(圖/方萬民攝)

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沈伯洋的英文綽號「PUMA」,恰巧與知名運動品牌同名,也讓外界好奇投票當天若穿著印有PUMA字樣的衣服前往投票所,是否可能觸法?對此,律師蘇家宏表示,單純穿著平常就在穿的運動品牌服飾,並不會因此直接被認定為助選,關鍵在於當事人的行為及現場情境,是否涉及替特定候選人競選或助選。

蘇家宏近日在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發文指出,投票當天如果剛好穿著PUMA衣服去投票,是否會被抓?答案是「不會」。他解釋若只是穿著平常的運動品牌服飾,正常進入投票所投票,當然不會因為衣服上剛好印有「PUMA」字樣,就被直接認定是在助選。他還幽默表示:「不然以後如果有候選人叫Nike,大家的鞋子可能都要先檢查一下了!」

蘇家宏進一步提出3點看法,說明投票日穿著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

1.重點不是衣服上寫什麼,而是你有沒有在助選

蘇家宏表示,法律真正看的,不只是衣服上的字,而是整個行為放在當時的情境裡,有沒有在替特定候選人競選或助選。

單純穿著一件平常就在穿的PUMA,甚至是非競選圖騰的「安可」字樣,如果不是刻意用來連結政治立場或是表達支持,其實不太會違法。

2.如果是一群人一起穿著PUMA,就可能比較有爭議

蘇家宏指出如一群人特別相約、一起穿著相同符號去投票,看起來就像有意識的做出某一種約定行為,即使不明說,也可能讓他人誤以為你們在展示某種特定的行為,更容易讓人與助選連結在一起。

3.如果自己覺得穿著與行為容易被誤會,不妨考慮換一件

蘇家宏提醒這類情況法律上還是要依個案判斷,當下環境可能被作怎麼樣的解讀我們也不知道,所以如果你已經知道這個符號有特定政治意義,而且你也是積極的支持者,不妨選擇更安全的穿著,投票當天其實沒有必要刻意去挑戰法律的界線。

蘇家宏強調投票日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行使投票權,「投下你的一票,然後期待選舉的結果站在你這一邊」。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中選會表示是否構成幫助特定候選人當選,仍依一般社會通念「整體觀察」。選務機關認為如只穿著品牌服飾投票,過程中無特定選舉動作,不構成違反《選罷法》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