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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舒培遭深偽「會霸凌、不爽不要投」 婦人轉發影片慘了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議會質詢影片遭深度偽造竄改。(圖/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年7月因大量索資事件槓上台北市長蔣萬安,7月底有一名52歲婦人在臉書看到簡舒培質詢的影片,提及「我就是會霸凌國民黨縣市公務員的幹輸賠(台語諧音)」、「你不爽就不要投給台北市大安區的我和苗博雅」,轉發到自己的Threads,簡舒培知情後怒告婦人4罪,因為她沒講過這些話。台北地檢署將影片送刑事局鑑定,確認有深度偽造,而且影片中簡舒培的聲音跟嘴型也對不上;發文婦人到案供稱,當時看到索資新聞,只想提醒民眾注意這件事,並未侮辱簡舒培,但檢方認定婦人涉犯非法利用個人資料與加重誹謗2罪,於今日偵結起訴。

7月16日蔣萬安議會備詢與簡舒培為了遮陽傘預算審查問題爆發口角,簡舒培嗆「我是索資第一名欸,還需要你提供資料」,蔣萬安反嗆「你是索資佛地魔」,雙方互嗆將近5分鐘。

事發後一個星期,內湖區一名52歲崔姓婦人在Threads轉發一段簡舒培議會發言的畫面,內容為「對,我就是會霸凌國民黨縣市公務員幹輸賠,幹是幹到飽幹,輸是輸光光輸,賠是賠光光賠,我就是要在星期五下午5點告知國民黨縣市公務員,星期一給我交出100萬頁文件,你不爽就不要投給台北市大安區的我和苗博雅」。

簡舒培向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報案,主張她沒說過影片中那些話,對崔姓婦人提告《刑法》加重誹謗、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

北檢並未向Threads母公司Meta調取使用者資料,而是從崔姓婦人過往紀錄特定身分,她不否認發文但主張影片又不是她製作的,而且影片內容沒有侮辱簡舒培,所以不認罪,至於她在臉書哪邊看到影片,已經忘了。

檢察官依據刑事局鑑定結果,認定影片經深偽竄改,構成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以及加重誹謗,提起公訴,並以婦人同一行為犯2罪,請法院從一重以個資法論處。

簡舒培告崔姓婦人違反選罷法和偽造文書都不成立,檢方指出,崔姓婦人7月23日轉發深偽影片,簡舒培9月2日登記參選之後才具備候選人資格,但選罷法104條的用字是「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不能因為告訴人事後登記參選而回溯認定犯罪。非法利用個資最重可判刑5年、以深偽影像意圖使候選人落選最重則是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