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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同風雲1】擅用主場優勢可望險勝 期許經營團隊改革股東之福

大同集團績效不彰,子公司華映與綠能也相繼破產。(圖/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供)

紛擾4年的大同(2371)公司經營權保衛戰,6/30股東會將全面改選董事。本屆提名董事候選人,包括公司派與市場派共19人。目前公司派主攻「中資」議題及擅用主場優勢,一旦險勝的話,期許經營團隊有所改革,引進沒有包袱的專業經理人,大刀闊斧的革新,方為股東們之福。

由於《公司法》修法後,董事會對於提名名單已無實質審查權,通常公司派避免被法院裁定選舉無效,多會通過全數名單。

大同今年股東會改選董事席次共9席,其中6席為一般董事,3席為獨立董事。5/20董事會中,全數通過公司派提名的9席董事,以及市場派提名的10席董事,呈現共19人董事候選人參選爆炸之勢。

據悉,大同前董事長林蔚山涉及掏空疑雲而判刑定讞入獄前,曾詢問兆紳管理顧問董事長劉兆生相關看法。

劉兆生表示,由於多年來大同集團績效不彰,子公司華映與綠能也相繼破產,市場派若以「經營績效」與「公司治理」訴求,爭取股東青睞,確實有許多施展空間。

市場派曾於2019年8月18日,以羅德、競殿、三雅三家投資公司向經濟部申請全面改選董事,於2020年4月27日遭經濟部駁回。

另在2019年又以欣同公司於11月22日向高院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並以新台幣1000萬供擔保,禁止公司派林郭文艷等8名董事與獨董行使職權,也已於2020年2月27日遭台北地院裁定駁回。

劉兆生分析說,只要曾參與經營權攻防或訴訟經驗者皆知道,董監事改選前一年內發動的改選案,不論採用公司法220條由監察人召集或公司法173條持股一年以上3%少數股東召集,遭法院裁定駁回與經濟部駁回機率,幾乎100%,這便是主場優勢。

劉兆生表示,市場派王光祥等人又無法確實展現公司法173條之1,持股3個月的過半股東召集的實力;若以目前雙方的策略與法律攻防來看,公司派仍居上風,這也就是其一再強調的善用主場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