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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用酒瓶玩人妻 檢認為「未經同意就破門」不起訴

台中一名人妻出軌,丈夫委託徵信社抓猴怒告通姦,檢察官以未經同意破門闖入採證,不起訴處分,但民事求償法官判賠20萬元。(圖/翻攝Pixabay)

台中市一位人妻結婚3年就出軌,去年1月間被先生看到跟小王的鹹濕對話,還和小王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先生不甘戴綠帽提告,求償60萬元。豈料,妻子與小王雙雙否認通姦,妻子特別強調「跟比較好的男性友人都有類似舉動」。但法官認為小王侵害配偶權,判決應連帶賠償20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姓丈夫在去年1月2日,發現妻子手機中發現與小王對話,內容講到「豬八戒竟然用酒瓶…不過還滿爽的」、「塞著小怪獸(一種女性情趣用品)一路走到廁所」、「喜歡跟你一起做色色的事情」等鹹濕對話,手機內另有摟抱等親密照片。

丈夫看完後委託徵信社抓猴,果然發現2人在摩鐵開房,床鋪零亂,床單、浴巾有使用痕跡,丈夫憤而提出刑事的妨害家庭告訴。不過,最後檢察官認定徵信社與丈夫未經同意就破門闖入房間採證,不具證據能力,因此形事部分全案不起訴。

而民事求償部分,儘管人妻否認跟小王有通姦行為,辯說跟比較要好的男性友人都有這些行為,但法官認為已經踰越正常男女社交活動應有分際,小王侵害男子配偶權,判決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