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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軍爽帶小三出國玩!睡遍數十間摩鐵 「通姦日記」露餡GG了

(示意圖/Pixabay)

一名已婚吳姓男子因從事軍職而經常不在家,結婚10多年的妻子必須在家帶2個孩子、一肩扛起所有家務;沒想到吳男竟在外養小三黃女,交往1年還一同出遊數十次,睡遍數十間摩鐵,讓吳妻氣得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此案,參考黃男自行記錄的「通姦日記」和其他證據,依損害賠償判黃女需賠償60萬元。

(示意圖/Pexel)

判決書指出,黃男於2008年與黃妻結婚,黃妻為了常在軍中不能返家的老公,獨自負起照顧子女及家務責任。吳男於2016年12月調換新單位後就和黃女發生婚外情,吳妻直到2018年5月5日在老公手機看到他們「交往週年紀念」才得知真相。吳男為了安撫妻子,保證不會再恨和黃女來往,但卻在6月17日單方面提出離婚。

吳妻氣得將小三告上法院,表示吳男和黃女到摩鐵上床數十次、共同出遊數十次,已嚴重破壞夫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幸福,自己也因此遭受極大的精神痛苦,依《民法》提告黃女並求償100萬元。小三黃女則辯稱從來沒有和吳男上床過,而且是108年6月才知道吳男已婚,自己根本就是被騙了,所以從來沒有侵害吳妻的配偶權。

(示意圖/Pixabay)

台北地院審理此案,發現吳男於108年4月8至12日曾和黃女一同出國旅遊,而且還住在同一個房間;吳妻也提供多張吳男、黃女摟抱、裸體照片,再加上吳男還送了「交往週年戒指」給黃女。吳男在108年12月24日曾親筆簽下「承認書」,將自己筆記本裡所有上摩鐵通姦的地點、時間都記得清清楚楚,根本就是一本「通姦日記」!法官認定吳男、黃女已逾越一般朋友交往之份際,依損害賠償判黃女需賠償元配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