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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當街熱吻!黨國大老第二春鬧翻 熟女音樂家嗆「每月30萬不夠花」要討650萬

徐立德(中)曾任行政院副院長。(圖/報系資料照)

高齡89歲的前總統府資政徐立德2009年喪偶,之後認識小他37歲的陳姓女音樂家,2人情到濃時還曾當街熱吻,並於2013年共結連理,但第二春僅維持2年,雙方便因個性不合分居,最後離婚收場。事隔多年,陳女指控,徐立德婚後每月僅「施捨」20、30萬元,根本不足負擔生活開支,逼得她拿出個人積蓄,因此向法院提出聲請,要求徐支付650萬元。

據了解,徐立德於1931年在大陸出生,之後隨著國民政府來台,擁有政大政治研究所碩士,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碩士,韓國慶北大學經濟學榮譽博士,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榮譽法學博士學位,曾先後擔任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行政院副院長、華航事業發展基金會董事長、總統府資政等要職,學經歷相當豐富。

徐立德和元配劉勤生結婚多年,2009年因妻子癌逝天人永隔,但他很快便找到第二春,不僅曾被媒體捕捉到和女音樂家當街熱吻,後來更在2013年以81歲高齡和陳女再婚;不過,雙方婚姻僅維持2年,徐立德就搬出了三重住處與陳女分居,並於隔年訴請離婚,獲高院判准,全案目前仍在上訴中。

離婚官司還沒打完,陳女又向新北地院提出聲請,控訴徐立德明知年事已高,卻時常外出應酬、開會、出差、球敘或牌聚,還要求她不得繼續工作、停止股票投資,以便日夜躬身照顧,但對方明明答應支付一切生活所需,每月卻僅「施捨」20至30萬元不等,根本不足以負擔日常開銷,逼得自己拿出個人積蓄應急。

陳女主張,她在婚後全心全意照顧徐立德,大從家中佈置裝潢、小至對方日常生活起居,為了維持婚姻煞費苦心,所以就算現在2人分居,也不能怪罪於她,因此要求徐補償2018年5月至今的家庭生活開銷共425萬元,並按月支付25萬元生活費,直到兩造婚姻關係確定終結為止,兩部分相加約為650萬元。

針對女方指控,徐立德則反駁,自己和陳女價值觀迥異,婚後每遇摩擦,對方便大發脾氣,讓他飽受精神折磨,只好選擇分居,而且他為了滿足陳女奢華生活,除每月固定支付數十萬元,還不定期給予大筆現金或匯款,甚至送她價值逾6000萬元的豪宅,已足夠讓聲請人不愁吃穿,認為陳女根本是挾怨報復。

新北地院審酌,徐立德和陳女分居已久,期間一切開銷並非為維繫婚姻或家庭生活之目的所支出,加上聲請人屢因和自己父母爭執,對徐怨言相對,並主動提出離婚,甚至揚言自殘讓男方後悔,顯見兩造婚姻已難以維持,加上陳女無法舉證徐立德婚前承諾負擔一切生活費,也未提出每月25萬元之根據,因此裁定駁回陳女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