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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頭申請房貸兼信貸 麗峰實業套利吸金遭檢調搜索約談

麗峰實業公司涉嫌用人頭向銀行申貸,並對外吸金,今遭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圖/報系資料照)

「麗峰」實業公司實際負責人許恒瑞及其同居人房欣怡等人,涉嫌以付費方式找人頭申請房貸及信貸,又以每月1到3%的利息違法吸金上億元,約有10餘人受害,台北地檢署今(17)日指揮調查局基隆市調站兵分6路搜索麗峰公司等處,並將許、房等5人約談到案,稍晚將依違反《銀行法》移送北檢複訊。

檢調日前接獲線報,發現麗峰公司涉嫌自2016年起,即利用人頭登記購買房產,除將人頭的房貸金額拉高,將銀行核撥的貸款匯入提供帳戶的彤昇管理公司,再轉回麗峰公司使用外,麗峰還提供人頭月息1%的利潤,雙方並約定房貸期滿須無條件將房產轉還給麗峰公司。

此外,麗峰還充分利用人頭,除房貸外另向銀行申請5到7年期的信貸,並在取得信貸款項前與人頭簽定合作協議書,信貸款項都交由麗峰使用,並由麗峰繳納貸款,信貸人頭則收到月息1%的利潤。

許恒瑞等人還以月息1到3%的利潤,吸引其他投資人將錢借給麗峰,雙方簽下數個月到一年不等的借款契約書,約定到期還本。

投資人每月的獲利,均由房欣怡擔任出納的2位姊姊房凱蒂、房凱莉負責轉帳給投資人,由於今年4月開始麗峰開始周轉不靈,無法順利出金,導致有被害人收不到利息,因此向調查局提出檢舉。

北檢今天指揮調查局進行搜索,檢調除約談許恒瑞、房欣怡到案外,還有房欣怡擔任出納的姊姊房凱蒂、房凱莉2人,以及麗峰公司登記負責人江玉嬌,稍晚將依違反《銀行法》吸金罪嫌將一干嫌犯悉數移送台北地檢署擴大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