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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式槍殺2人!「峨眉停車場殺手」陳福祥3度判死 再遭最高院撤銷

陳福祥歷經一、二審及更一審,皆遭判處死刑。(圖/報系資料照)

天道盟不倒會成員陳福祥2015年間和台中販毒集團成員進行毒品交易,見對方帶著鉅款北上,竟設局「黑吃黑」,在北市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殺負責取貨的小弟蔡宗育及蔡鎧陽,凶殘手段震驚社會。陳福祥遭逮後,歷經一、二審和更一審,三度被判處死刑;案經上訴最高院,今(22日)再度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判決指出,在台中地區活動的蔡宗育、蔡鎧陽等人,當時急需K他命貨源,遂透過台中海線大哥陳威宇找上陳福祥居中斡旋,並於2015年1月12日北上商討毒品交易細節;雙方在酒店飲酒作樂過程中,陳福祥懷疑對方和自己購毒款項遭侵吞一事有關,加上蔡宗育及蔡鎧陽語帶輕蔑,讓他相當不滿,遂決定黑吃黑。

隔日上午,陳福祥確認陳威宇等人已備妥毒品交易款項440萬元現金後,隨即帶著蔡宗育、蔡鎧陽前往峨眉停車場取貨,他先是要蔡鎧陽去買飲料將其支開,再趁著蔡宗育坐回車內之際,以行刑式手法朝他的頭部、胸部連開3槍,見對方還有反應,又朝背部補上3槍,之後更以類似手法殺害返回現場的蔡鎧陽。

陳福祥行凶後,將2人屍體堆疊在汽車後座並離開現場,不顧停車場內設有諸多監視器,且電梯內有其他乘客,囂張地把作案槍枝拿出清理,隨後搭計程車前往陳威宇處,取走440萬現金展開逃亡。案件震驚社會,警方佈下天羅地網逮人,經多日跟監見時機成熟,隨即趁著陳男熟睡之際攻堅,順利將他逮捕歸案。

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認定陳福祥手段殘酷、惡性重大,依2個殺人罪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則認為,原審提到陳男懷疑蔡宗育攜帶槍枝,加上他把手伸至腰部,才先下手為強殺人;但陳福祥在偵查時坦承,他根本沒有毒品可交易,一開始就打算殺害2人,相關說法和判決事實不符,殺人動機尚待釐清,因此撤銷更一審死刑判決,再度發回高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