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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亦嘉踩紅線硬是被金管會攔 街口託付寶上線三天喊卡

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親上火線回應街口託付寶爭議。(圖/魏喬怡攝)

針對「街口託付寶」爭議,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23日強調該服務已踩紅線,包括:保證收益、墊款能力。所以保管銀行不會收款,22日託付寶也已暫停服務。

邱淑貞指出,金管會歡迎金融科技創新,但金融業者任何創新、合作都要「負責任」,也不可有保障收益誤導投資人降低風險意識,「金融機構的法遵是從頭到尾看好,而不是設計一個服務出來,不知可不可行、要請主管機關幫改,金融機構法遵不是這樣做。」

邱淑貞指出,金融商品交易複雜且多層次,不能以任何切割方式,讓投資人不清楚或投資人保護有斷點,金管會會從整體觀察交易流程,檢視有無揭露清楚及符合法規保障投資人權益之目的。金管會對科技創新表示歡迎,但金融監理希望金融業者或與金融科技業者合作,要做到負責任創新。

邱淑貞強調三點:一、不能保證收益誤導投資人;二、金融機構對合作的對象要作盡職調查及瞭解;三、金融監理為保護投資人是從總體流程、經濟實質作監理。

邱淑貞指出,投資人與金管會都有一樣的疑問,包括:投資人是否知悉贖回款項係由街口金科墊款(即投資人向街口金科的借貸款項)、街口金科是否有足夠資金能因應大量贖回,以及當基金淨值低於新臺幣6元時,其得公告並通知使用者終止託付寶服務等;投資人的交易資料會在街口金科,街口金科如何做到投資人資料的保護。該金融商品的提供者,有責任亦有義務向主管機關及投資人充分說明。

邱淑貞表示,金融機構對合作對象要做盡職調查與了解,在監理沙盒內實驗規模限制3億元、有風控。但街口有100萬客戶、每人投資2萬,就是200億元,這麼大規模,若街口無法做流動性提供的話,這個機制就會做不到,如何讓投資人確保他拿到錢?其調度資金能力、資金來源如何?萬一投資人二天內拿不到錢,對投資人也是一個傷害。

至於已開始投資的5千人、1.5億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用電支商品買商品交易成功後才會有扣款問題,現在透過託付寶申購基金,保管銀行拒收申購款,就表示交易不成功,資金就會退還給客戶。由於保管銀行本身有監督基金運作的義務,保行會自己評估其適法性所以不會收受該帳戶資金。

蔡麗玲指出,在代墊款部份,現在在監理沙盒中群益證、群益投信交割帳戶就已在做這樣的實驗,就是有擔保放款概念,若街口託付寶想做代墊款實驗,不涉保證收益,也歡迎進沙盒實驗。

街口託付寶到底違反哪條法?蔡麗玲指出,依據投信事業管理規則19及22條,投信不得使人誤信能保證本金的安全或保證獲利,也不能約定或提供特定利益、對價或負擔損失,來促銷受益憑證,所謂「保證獲利」就不是投資,而且不管直接、間接保證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