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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6個月內撤回投資? 淘寶台灣回應了

淘寶台灣市場溝通總監柯中甯強調「淘寶台灣」與「中國淘寶繁體中文站」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網站和App。(圖/馬景平攝)

經濟部今日(8/24)發出新聞稿指出,英商克雷達於去年七月在台設立分公司,並以「淘寶台灣」名義經營電商平台,而該公司未依陸資來臺投資相關規定申請許可,已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第1項規定。因此經濟部依同條例第93條之1第1項,對淘寶台灣處新臺幣41萬元罰鍰,並限期於6個月內撤回投資或改正。

對此,英商克雷達台灣分公司(淘寶台灣)也正式發出回應文。該公司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政府的正式函文通知,僅從媒體報導得知最新裁決,對此一發展深感遺憾,然克雷達台灣分公司尊重主管機關的決議,亦會積極配合政府的要求儘速改正,後續將持續與主管機關保持密切聯繫,並以保障商家與消費者的權益為第一優先考量。

先前,淘寶台灣市場溝通總監柯中甯曾接受本刊記者專訪,她強調:「(淘寶台灣)與(中國淘寶繁體中文站)完全不一樣,App是分開的,上架商品當然也不相同。而(淘寶台灣)與國內其他大型電商平台相較,還非常弱小。」如今又被經濟部罰款並發函限期撤回投資,經營前景堪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