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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甲洨挨告!法官認館長「有誠意」判緩刑2年 勸憲哥「溝通代替訴訟」

館長陳之漢在臉書上表明公益捐加碼到百萬,台北地院認為他積極修補關係,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8天,得易科罰金5萬8000元,緩刑2年。(圖/翻攝自陳之漢、吳宗憲臉書)

網紅「館長」陳之漢直播飆罵綜藝天王吳宗憲「甲洨」、「屁都不如」,挨告公然侮辱,雙方雖未達成和解,但台北地院考量館長認罪,願在直播中向吳道歉,除同意法官提出的10萬元公益捐條件,更公開表示將加碼捐到100萬元,遂判拘役58日,得易科罰金5萬8000元,緩刑2年,2年內不得再對吳公然侮辱及誹謗,可上訴。

判決指出,館長不滿吳宗憲去年8月5日在Youtube頻道上批評網紅,同年月8日直播時辱罵吳「機掰懶叫話」、「○你娘機掰勒」、「你甲洨也沒有人要看」、「你連屁都不如嘛」等語,因此遭吳提告公然侮辱,並遭起訴。

法官認為,館長迄今未與吳宗憲和解,但原因是吳始終透過律師表示拒絕和解,並提刑事附代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及在臉書、YouTube頻道公開道歉,反觀館長除願意直播道歉,坦承犯行,同意在判決確定6個月內捐10萬元作為緩刑條件,今年7月29日更在臉書公開表示:「我決定加碼,我決定9月直接捐出100萬給新北市政府兒少做公益。」

法官指出,館長展現積極修補關係的真摯意願,且有悔悟意識,以刑罰處理的必要性相應減低,故予以緩刑,並期盼館長與吳宗憲日後能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中秉持「修復式司法」的精神,以「理性對話」代替「訴訟對決」,共同為台灣時下流行的網路直播風潮注入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