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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果行逃稅1億4千萬 執行署聲請管收獲准立即抓人

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今天將欠稅1億3千餘萬元的傅姓菜販拘提到案,強制執行管收。(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新店區經營蔬果行的傳姓男子,因滯納2000至2006年度的營業稅,加上罰鍰等總共積欠政府1億3900餘萬元不繳,且有處分、隱匿財產的情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聲請法院管收,歷經4度攻防,今(17)日高院自為裁定准予管收後,台北分署即上門抓人,將傅男解送管收所執行。

傳男在新店區經營中盤蔬果買賣,但他沒有申請稅籍登記,自2000年起開門做生意,直至2006年6月才向新北市政府申請核准設立,又在一星期後即辦理歇業;傅男總計滯納2000至2006年度的營業稅及罰鍰等相關案件總共1億3900餘萬元不繳,被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移送台北分署執行,傅男到案後表示沒錢繳納。

但台北分署卻發現,傅男從2000年起,就以匯票、旅行支票等方式,陸續匯出美金230萬餘元到國外,並有疑似利用人頭收款,再將款項匯回他哥哥國內帳戶作為他日常生活開支,規避財產被執行的情形。

台北分署2018年1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遭駁回,台北分署鍥而不捨陸續提起抗告,歷經4次攻防,終於高院第4次審酌後,自為裁定准許管收。台北分署今天派員至傅男新店家中將他順利拘提到案,因傅男無法提出清償方案,所以隨即解送管收所執行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