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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14歲妹喝醉衝摩鐵!台中男「脫褲見紅」浴血硬上 少女媽開定位氣瘋

男網友見少女不勝酒力醉倒,竟將她載往摩鐵性侵。(示意圖/Pixabay)

台中市男子阿鴻(化名)去年透過臉書認識剛滿14歲的少女花花(化名),數天後即邀約對方和2名學姐到KTV歡唱,孰料他見花花不勝酒力醉倒,竟直接將她載往摩鐵開房,且不顧女方正值生理期,趁機硬上得逞。少女母親當晚聯繫不到女兒,透過手機APP定位赫見愛女竟在汽車旅館,氣得立即報警逮人。

判決指出,阿鴻去年12月間在臉書結識花花,並於同年月14日上午邀請少女和同校學姐至KTV唱歌;狂歡期間,被害人飲用近1公升的啤酒,隨即因頭暈躺在沙發上休息;阿鴻見有機可趁,竟於2名學姐離去後,將花花攙扶下樓,接著開車直奔摩鐵,趁著少女昏睡時將其脫光,隨後指侵、性侵得逞。

由於少女遲遲未返家,花花母親心急如焚,卻又聯絡不上女兒,只好請花花友人幫忙,利用手機APP定位找人,誰知顯示出的位置竟是摩鐵,嚇得趕緊報案;警方獲報後趕往汽車旅館,當場撞見正要離開現場的阿鴻和少女,同時在房內查獲使用過的保險套,以及沾染被害人經血的衣物及床單等證物。

阿鴻到案後否認性侵,辯稱花花當天在KTV喝醉,曾問他「要不要在一起」,之後又自己坐上車,他當時有詢問「要不要回家?」但遭到對方拒絕,加上少女全身都是嘔吐物,他才提議到汽車旅館清洗,女方也直接答應;2人到了房間後,花花一直很清醒,還主動抱著他親吻,雙方進而發生關係。

台中地院審理發現,花花和被告聊天時,曾表明不敢單獨和阿鴻外出,顯示她對男方尚有戒心,應不可能主動表白,且少女自述未曾在經期和男友發生關係,遑論她和阿鴻僅相識約1週,更不可能同意性交,因此不採信男方辯詞,最後依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處阿鴻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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