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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市府毒瘤!約炮毒蟲管理員仍在職 許淑華火力全開怒轟荒謬

北市勞動局就服處呂姓個案管理員涉犯吸毒,卻仍在職,議員許淑華(右)28日質詢痛批荒謬。(圖/摘自北市議會直播、張穎齊台北傳真)

北市勞動局就服處32歲呂姓個案管理員,7月29日晚間遭警方查獲擁有3包安非他命及1包安毒藥丸,依法送辦。但北市議員許淑華28日質詢揭露,呂男的職務是在第一線協助更生人、身障者、受暴婦女、中低收入戶者就業,竟然在職,市府太過荒謬。就服處回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除非有期徒刑判刑確定,才可終止勞動契約。

據了解,呂男早在2018年3月就因涉及毒品交易,遭警方逮捕,去年中旬應徵到北市勞動局職業安全科任職約聘僱技士,協助官員辦活動、蒐集資料,到了去年底考上勞動局個案管理員資格,今年5月6日到就服處任職個案管理員,負責幫助弱勢就業。

怎料,警方獲得情資,7月底到呂男位在士林區葫蘆街的住處搜索,當場起獲毒品,呂男到案辯稱「是在飯店約炮後,炮友所留下來,他不知道是什麼就拿回家」,但經訊後,檢警懷疑呂男是藥頭,又裝病不提供手機內容,於是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北市府太荒謬!」許淑華痛批,呂男不願配合調查,持有毒品又是事實,卻任由呂繼續在職上班,內湖21日才發生毒駕司機撞死人,市府竟還讓呂在第一線接觸弱勢,且沒針對公務員進行毒品紀錄查核,警局也沒掌握狀況。

就服處長游淑眞表示,呂男是獲中央補助款「一年一聘」的人員,任職到明年5月5日止,因依《勞基法》需被判有期徒刑確定,才可終止勞動契約,所以尚在任職,但就服處一周有提供3次心理輔導,並推薦去戒癮門診,並跟毒防中心合作。北市警局長陳嘉昌表示,全案已送地檢署,若判決定讞,會在呂男良民證上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