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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護中心遭控不給特休加班費 北市勞動局將清查開罰

北市議員李慶元(右)5日揭露,私立恆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與附屬的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壓榨勞工,不給特休、加班費,要求勞動局長陳信瑜(左)清查。(圖/中國時報張穎齊攝)

北市議員李慶元5日揭露,私立恆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與附屬的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壓榨勞工,雇主16年來不給1名勞工特休假,也不補加班費,導致勞工被A了9萬多元,雇主還要他們簽切結書稱過去的工資都已領、不相欠,勞工因不願簽切結書,憤而離職。勞動局表示,待清查後將開罰。

兆如老人安養院長祕書方文伶說,加班費一律依照《勞基法》規定支付,並沒有議員所說的未給或積欠的情形,不可能有勞工沒有收到加班費或沒放特休假的問題。

逼簽切結書 指未欠工資

勞動局勞檢處針對恆安、兆如進行勞檢,發現未依法發放平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的加班費,且輪班間隔休息時數不足11小時,違反《勞基法》4項規定,每項開罰2萬、共8萬元;至於是否有依法給予勞工的特休,因資料龐雜,尚待確認釐清。

李慶元爆料,有勞工在恆安、兆如任職16年,資方不給特休、也沒補加班費,總共被A了9萬多元加班費,在勞資調解時,雇主竟說「勞工自己不休,與資方無關」;還有3位勞工陳情,資方要求勞工簽下切結書,書上寫著「已領取過去所有工資,資方均未欠」,3人不願簽,氣得離職。

勞動局清查 違法就開罰

李要求,勞動局必須全面清查,包括離退人員,資方欠的加班費,該給就給,別讓資方吸取、壓榨勞工的血。

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已調查恆安、兆如5次,發現有4項違反《勞基法》,也確實有勞工拿到切結書;而恆安共有658名勞工、兆如有150多位,勞檢處針對特休、加班費沒給的部分,會先做清查,但需要時間,然後再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