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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男相約唱歌逼喝烈酒 當女友面硬上月經來閨密

新北市1名李姓男子竟然當著女友面,硬上月經來的女友閨密。(圖/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新北市1名李姓男子2018年2月間,相約與女友、女友閨密小花(化名)飲酒歡唱,結束後3人返回李男位於新北市1間公寓5樓頂樓加蓋的住家,豈料,隔日上午,李男竟當著有智能障礙的女友,先是強灌小花烈酒後,不顧其意願硬上得逞,事後小花崩潰提告,雖然在法庭中李男堅稱「自己並未性侵」,但是法官審酌李男女友、小花的證詞後,不採信李男說詞,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李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8年2月間,李男相約女友、小花一起到新北市某間KTV歡唱,歡唱結束後,一行人返回李男位於新北市的租屋處,翌日早晨,李男竟起色心,先是要求小花陪他喝烈酒,還要求小花褪去褲子,當著女友面前讓他撫摸下體,若不從,就要公告小花個資到臉書社團,讓她身敗名裂。

小花見狀只好配合李男喝下烈酒,但因為適逢生理期,小花腹部相當疼痛,但李男卻罔顧小花意願,硬上小花得逞,小花事後崩潰報警處理,李男女友也出庭替小花作證。

李男在法庭中雖辯稱,小花當天答應讓自己撫摸下體;而李男律師也辯稱,因為小花積欠李男債務,才謊稱自己遭到性侵;此外,李男女友因為有智能障礙,說詞並不能佐證,但是法官認為,檢視過小花、李男女友證詞後,並無太大出入,認為證詞並無阻礙審判。

最後法官不採信李男說詞,並認為李男犯案後,一再否認自己犯行、毫無悔意,雙方目前也未達成和解,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3年6個月徒刑。案經上訴到高院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