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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場派說「應該沒有其他違法陸資了」 強調會剔除5.87%股東權

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董事長林宏信律師。(圖/王永泰攝)

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對於金管會今日公布查得大同有5.87%股權為違法陸資,強調「會於10月21日股臨會中剔除5.87%股東權利,應該沒有其他違法陸資了」之外,還以「釐清爭議,對股臨會的召開及改選是正面,給予金管會鼓掌」等四點聲明表達立場。

以下為欣同聲明全文:

1、關於金管會今日公布查獲陸資透過外資投資大同股票,開罰新臺幣2500萬元、停止股東權利並限期6個月出清乙事,欣同、新大同對主管機關嚴正執法、勿枉勿縱的態度與作為表示讚許及支持。

相信經過這一輪的詳細查核,大同股東應該沒有其他違法陸資了!這可以讓大同公司的股東結構更加透明,沒有違法陸資的疑慮,雲散風清,對於股東臨時會的召開及改選結果也更加沒有爭議。

所以,欣同、新大同認為金管會對陸資的適時查處對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的召開及改選,具有正面、積極的釐清效應,沒有不良影響,再次予以肯定。

2、欣同、新大同早已表明依主管機關認定及法院裁判來認定股東權;支持並接受金管會今天的查處結果,會將違法陸資持有的5.87%股東權予以剔除,依法不計入大同公司發行股份,自然更沒有出席權及表決權。

3、扣除這5.87%違法陸資股權,大同公司還有94.13%的股東要經由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的召開,行使股東權,選出董事組成董事會,以結束今年6月30日原經營階層自行認定、剔除超過53%股東權肇致違法股東會選任之違法董事不被主管機關、股東、社會認同所造成公司經營違法的不穩定狀態及股票交易被打入全額交割嚴重損害投資人權益的亂象!

4、呼籲各方尊重並支持金管會的查處結果,公司派更不要混淆視聽,據此主張今年630股東會剔除超過53%的股東權是對的!金管會此次依職權查處並認定要剔除的只有5.87%,不是53%,公司派也不是金管會或法院,二者無法相提並論!

也勸誡公司派不要再藉題發揮主張還有陸資或違法股東未經查獲、認定云云;查獲認定的就是違法,這沒爭議;經過檢舉、調查,沒有認定的,就是合法;這才是民主法治!大家要尊重法令,信賴主管機關及法院,無限上綱做出超越主管機關及法院職責的指摘或認定,只會更加製造紛擾,對員工、股東及社會都是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