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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涉製造手槍未遂 士林地院今2度開庭審理

士林地院審理孫安佐非法製造手槍未遂罪,今早上11點2度開庭,孫安佐提早1小時進入法院,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孫鵬與狄鶯獨子孫安佐,2018年間遭美國賓州中級法院判決恐怖威脅罪有罪,又經賓州東區美國地方法院以外國人非法持有彈藥罪判決有罪,入監服刑238後返台,士林地檢署以非法製造槍枝部分,未經外國法院裁判為由,起訴製造手槍未遂罪,前次開庭,孫安佐以製造手槍部分在美並未遭處罰,在台不應該被起訴,辯護人無罪答辯。14日早上11點士林地院2度開庭,孫安佐10點5分步入法院不發一語。

孫安佐遭檢方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最輕本刑為有期徒刑7年以上。

另外,孫安佐上月向法院聲請解除境管遭駁回,法官以孫自2014年到2017年間有多次出國紀錄,孫自己也說有出國唸書的計畫,顯示他具有出國的能力,加上非法製造槍枝未遂罪,刑度不輕,難以排除有畏罪潛逃的可能,法院因而裁定自9月26日起,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導致孫安佐「出國散心」夢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