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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巴士」真人版!司機爽吃幼教人妻 「公車激情交纏」警察尪綠炸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人夫平時擔任警察,工作雖然忙碌,和妻子仍相當恩愛,結婚後也育有2名子女;沒想到,原本大約晚間6、7點就會回家的老婆,突然開始無故晚歸,讓先生直覺有異,決定暗中觀察對方行蹤,結果竟撞見她和公車司機激情擁吻,這才發現女方早已出軌多時,氣得對公車駕駛及客運公司提告求償。

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他和妻子小如(化名)2003年結婚,夫妻鶼鰈情深並育有2名子女,自己因工作因素時常加班至晚上10時,而從事幼教工作的老婆原本都在晚間6、7點回家,去年初開始卻時常無故晚歸,有時甚至比自己還晚進家門,讓他越想越不對勁,遂開始暗中觀察女方的行蹤。

2019年1月22日,小如向丈夫聲稱,她隔天要和女同事到台南旅遊,並在汽車旅館過夜;人夫雖有懷疑,仍秉持夫妻間之互信與尊重,未多加詢問,誰知2個多星期後,兒子把玩母親手機時和他分享,赫見相簿裡存有愛妻上半身赤裸的照片,還後製加註「我是老婆」,但自己根本沒收到照片,足見傳送對象另有其人。

更讓人崩潰的是,人夫後來發現,妻子從住家搭乘公車,一直到蘆洲總站都沒下車,還和司機在車內激情擁吻,之後乘坐對方機車離去;男方目睹一切後,氣得打電話報警,並在員警陪同下前往汽車旅館抓姦,當場查獲2人正在從事性行為,決定對小王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同時向對方任職的台北客運公司求償。

法院審理後,認定公車司機和小如通姦事證明確,刑事部分判處有期1年6月,並須賠償人夫60萬元精神撫慰金;至於無辜躺槍的台北客運公司,法院認為被告行為和駕駛大客車運送旅客的職務沒有直接關聯,且已超出公司所能指揮、監督範圍,屬於司機的個人行為,最後判處台北客運公司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