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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承認侵害營業秘密!判決出爐 罰17億和解

(圖/報系資料照)

晶圓代工大廠聯電(2303)29日公告,聯電與美國司法部間營業秘密刑事案件和解協議,業經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判決確定。該案發生原委是美國司法部於2018年11月間以聯電及若干員工違反聯邦營業秘密保護法為由,對聯電及若干員工提起刑事訴訟。依和解協議,聯電承認侵害一項營業秘密,同意支付美國政府罰金6,000萬美元(約台幣17億元),並在3年自主管理的緩刑期間內與司法部合作,該金額對聯電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在和解協議中,美國司法部同意撤銷對聯電原來的指控,包括共謀實施經濟間諜活動、共謀竊取多項美光(Micron)營業秘密和專利有關的指控、以及可能從4億到87.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及罰金等。聯電承認侵害一項營業秘密,同意支付美國政府6,000萬美元的罰金,並在3年自主管理的緩刑期間內與司法部合作。

聯電董事長洪嘉聰表示,聯電將繼續落實並加強有關營業秘密保護與防免的政策與措施,包括機密資訊的監管機制、智財權保護的教育訓練與稽核等,以確保日常營運符合公司智財權及資安保護政策。他很欣慰聯電與美國政府達成協議,未來亦將持續在各領域提供具有競爭力的產品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