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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公布進口肉品五大管理措施 新廠未查廠前不得進口

行政院會今宣布「進口豬肉之全方位管理措施」。(圖/黃鵬杰攝)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6)日於行政院會中裁示有關進口萊豬的五大管理措施,包括赴美查廠、依照肉品部位新增貨號、由衛福部統一印製肉品來源國等。為避免學校營養午餐混充國產肉品,教育部修訂營養午餐團膳契約,如有假冒一律重罰,且每人每餐的獎勵也從原本的3.5元,提高至6元

蘇貞昌指出,為了消除民眾的食安疑慮,今天由衛福部提出「進口豬肉全方位管理措施」,嚴格把關,包括赴美查廠、新增貨號、逐批查驗、清楚標示、嚴格稽查

針對未曾進口來台的肉品廠,需經我派員赴美查廠後方得進口,且進口豬肉比照牛肉管理,依照部位給貨號(現行牛肉貨號51項、豬肉22項,將來會增加到67項),管理從源頭管制到流向。此外,明年1月1日起,進口豬肉必須逐批查驗,確保符合國際標準。

肉品標示則由衛福部統一印製,提供批發商自行運用,圓形為台灣豬,三角形是進口豬,自明年1月1日起,没有標示或標示不實都要受罰。行政院核定2.6億元,補助地方政府稽查及輔導經費,加上強化邊境查驗經費共3.2億元。

為防範校園午餐團膳混充國產肉品,教育部已修訂營養午餐團膳契約,自明年1月1日起,學校一律使用國產肉品,如有混充假冒,一律重罰。每人每餐的獎勵,也從原本的3.5元提高為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