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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洗錢還收取「2.25億年度行政服務費」!前董座蔡友才判決出爐

(圖/報系資料照)

兆豐金控前董座蔡友才因涉嫌洗錢,紐約分行被美國政府裁罰57億,還被查出被依認購特別股等方式,向股東收投資金額1.5%的「年度行政服務費」共2.25億元。台北地方法院27日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行使業務登載不實,分別判4月、6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9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其餘判無罪。

起訴指出,蔡友才於2015年5月間成立境外公司,再指示兆豐金前主任秘書王起梆草擬基金招募計畫,同年10月開始向潤泰集團尹衍樑、寶佳建設集團總裁林陳海招攬其在外成立的私募基金,放款後,兆豐共有65.7億元,被依認購特別股等方式,經由潤泰旗下公司流入鑒機,蔡友才還向投資的股東們,收取共2.25億元服務費。

蔡友才、王起梆於2016年5月12日至8月17日將稅後淨額共約1.8億餘元,匯至蔡友才的2間境外公司的大眾銀行香港分行帳戶,之後再轉匯至其他海外帳戶。而兆豐金紐約分行於2016年被美裁罰57億,全安因此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