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未完結 死者家屬要老闆賠償368萬

八里雙屍命案偵訊後,媽媽嘴老闆及股東被控要負連帶賠償,老闆等人提再審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可上訴。(圖/報系資料照)

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凶手謝依涵殺死陳進福、張翠萍夫婦被判無期徒刑,目前在桃園女監服刑。不過,被害人張翠萍母親提告求償,法官判決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及股東呂炳宏等3人未盡監督之責,判須與謝女連帶賠償張母368萬810元確定,呂炳宏等人提再審,台灣高等法院認定無法推翻原確定判決之認定,判決駁回。可上訴。

高院再審認為,呂炳宏等人先前審理時,不爭執張翠萍在媽媽嘴咖啡店內遭謝依涵下藥之事實,而他們聲請再審提出的函文,是鑑定書所述之基礎內容再為補充說明,並未變更系爭鑑定書之論述及結論。

合議庭表示,鑑定書及函文都未判斷張並非於媽媽嘴咖啡店內遭下藥,也無法評估自服下藥物至死亡時之經過時間,無法推論謝依涵是下班離開媽媽嘴咖啡店後,才對張女下藥致其立刻失去意識,這些函文內容無法推翻原確定判決之認定,因此駁回再審之訴。

2013年2月16日,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到新北市八里媽媽嘴咖啡店 ,被店長謝依涵在店內迷昏後殺害,棄置紅樹林女,去年4月,最高法院認定,謝女再犯風險不高,給予最長期的監禁輔導、教化,可改過遷善重返社會,將她判處無期徒刑、謝女逃過一死確定。

民事求償部分,謝女遭法院判連帶賠償近千萬元定讞,但死者家屬怒批,至今一毛也沒賠、根本沒有悔悟。此外,陳進福及張翠萍的家屬,也各向呂炳宏、股東陳唐龍、彭元忠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與謝女負連帶賠償責任。

張母求償部分,士林地院判決呂等3人免賠,但高院認定, 謝女在店內下藥、扶至河邊、下手刺殺,環環相扣不可割裂,謝女殺人是執行及利用媽媽嘴店長的職務,呂等3人未盡監督之責,應連帶賠償368萬多元,案經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