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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4歲女童遭貨車撞飛慘死 司機免罰免賠理由出爐

桃園大園區一位女童突然穿越馬路,結果被經過的貨車撞飛慘死。(示意圖/pixabay)

桃園市大園區於2017年時發生一起女童遭貨車撞死的意外,當時一位4歲的女童走出家門、穿越馬路時,就遭到一輛經過的貨車撞飛,緊急送醫急救之後,女童仍然宣告不治身亡。之後女童父母對貨車駕駛以及貨運公司提出告訴,但法院勘驗事證之後,發現女童是突然橫越馬路,司機根本來不及反應,因此判處司機免於賠償。

根據判決書指出,江姓司機於2017年7月27日駕駛貨車行經桃園市大園區和平西路一段的民宅前時,車頭撞上正要穿越馬路的4歲女童,女童雖然緊急送醫,但仍因顱內出血併血胸致出血性休克,於當日下午不治身亡。

事後,女童家屬對江姓司機與貨運公司提出583萬8640元的賠償,其中包含醫藥費2598元、喪葬費用30萬元、精神撫卹金200萬元與女童成年後應該分別給父母的撫養費248萬8681元、304萬7361元。

而法官在勘驗現場監視器後,發現女童在下午2點47分03秒走出家門、2點47分07秒抵達路邊,2點47分08秒突然衝出馬路就遭到貨車撞擊。法官認為,女童父母應善盡義務注意女童的行為,而且即便江姓駕駛看到女童、得知他要過馬路,再加上0.5秒的思考時間,江姓駕駛前後僅1.5秒的反應時間可以做處理,比文獻指出的「95%駕駛人可以在1.6秒內對交通險境做出反應」的所需時間還要短,因此認定江姓駕駛無肇事因素,駁回女童父母請求,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