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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鉛中毒醫師恢復看診 中市府再祭勒令停業處分

中市去年七月底爆發不肖中醫師將鉛丹調劑致40人鉛中毒案後,台中市衛生局也持續加強中醫診所、中藥販賣業者或藥商稽查抽驗,嚴懲不法。(圖/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盛唐及九褔中醫診所不當醫療致患者鉛中毒,去年12月3日經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及刑法起訴,兩名涉案醫師也交保候傳;為防止兩名醫師恢復看診,台中市政府4日緊急再做出勒令停業3個月處分,另,分別處盛唐及九褔中醫診所50萬及30萬元罰鍰。

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與其子、現任議員張彥彤一家四口去年7月底爆出因服用盛唐中醫院長呂世明開立的自費藥粉致鉛中毒,該案爆發後震驚全國,經台中市衛生局移請檢調介入調查,檢方在去年12月3日偵結,將涉鉛丹入藥的盛唐中醫院長呂世明、與九褔中醫診所醫師洪彰宏及供應中藥的欣隆藥業公司負責人歐國樑等3人,依違反藥事法及刑法起訴。

由於先前衛生局做出的行政裁罰勒令兩家中醫診所至1月5日前停業,在還未召開醫懲會做出裁決前,為防兩名醫師復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参酌起訴書內容及行政調查結果,考量2家中醫診所造成多達40位患者人體健康危害,4日再依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規定,分別處盛唐及九褔中醫診所50萬及3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3個月處分。

衛生局表示,截至目前,血中鉛中毒人數已達計40人,其中包括盛唐中醫28人、九褔中醫12人,也包括盛唐中醫院長呂世明的胞姐,以反九褔中醫院長洪彰宏;原2家診所自行申請停業至今年1月5日,衛生局今依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從事危害人體健康等不正當業務規定,勒令停業至今年4月5日。

另外,衛生局依醫師法第25條第1款「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及第4款「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將呂世明及洪彰宏移付懲戒,屆時將由醫懲會委員合議做出決定,最重將面臨「廢止醫師證書」處分。

衛生局重申,為守護市民健康,將持續加強中醫診所、中藥販賣業者或藥商稽查抽驗,嚴懲不法,以維護醫療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