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抓不怕!男連續酒駕9次再被逮 法官火大不知悔改判1年

男酒駕9犯被抓,桃院法官斥不知悔改判1年。(圖/蔡依珍攝)

吳姓男子去年8月在龜山被查獲第9度酒駕,且呼氣值高達每公升0.69毫克,桃園地院法官痛斥他不知悔改,最近一次甚至已被判刑6月,認為已不宜易科罰金,依公共危險罪判刑1年。

50歲吳姓男子去年8月17日下午2點騎機車行經龜山區新興街、樹人路口時,被警方攔查,當場測得呼氣值每公升0.69毫克,吳男坦承上路前喝了米酒,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送辦。

檢方一查發現吳男不斷累犯,至今已8次酒駕被逮,都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確定,最近一次就是在2019年才剛被判刑6月,但卻不知悔改,建請法官加重其刑。

吳男都坦承不諱,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吳男第9度被查獲酒駕,對刑罰反應力薄弱,明明深知酒駕會引發交通安全疑慮,對往來的人車、自身都釀高度危險性,加上政府早已三申五令宣導拒絕酒後開車,吳男仍宛若未聞,酒後駕車上路,甚至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69毫克。

桃園地院法官斥吳男不知悔改,未獲得教訓,依公共危險罪判刑1年,全案仍可上訴。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