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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檢舉慣老闆就上手 女員工僅領23K瘋狂加班

女員工瘋狂加班,沒有領到應得的薪水,怒檢舉慣老闆。(示意圖/pixabay)

面試談好福利薪資,實際上工卻領到不符當初講好的薪水,每個月還加班至少70小時,違反《勞基法》的惡劣行為,讓一名工廠女員工一怒之下,檢舉慣老闆,結果慣老闆慘被罰30萬元,讓她大解氣!

一名李姓女網友5日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以「第一次檢舉違法工廠慣老闆就上手!」為題發文表示,一開始面試時明明談好月薪28000元,但領到第一次薪水時卻發現只有23100元,老闆只丟了一句「你什麼都還不會」,公司還違法超時加班,一個月只有休每個星期日共4天,女網友表示,都說工作很趕,卻不用輪班制來消耗工作量,導致每位員工都加班70小時以上,而且勞動節及假日都叫勞工上班,薪水卻沒按規定加倍發給。

女網友怒檢舉慣老闆。(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女網友在文中提到,公司不僅違反《勞基法》一例一休的規定,連續上班超過7天,就連薪水也完全沒有明細紀錄,全憑印象自由心證,甚至當稽查人員調查時,老闆竟還隱匿員工超時加班的狀況,上班卡1張、加班卡又1張,被問到有無加班卡,老闆還說謊沒有,結果被查到多一張罰單。林林總總違規事項,慣老闆最後總共被罰款30萬,原PO直呼「我想大喊好爽啊啊啊啊啊啊啊!」也表示準備開心走人換工作。

網友紛紛表示,認同原PO做得好,「感謝您為民除害」、「你要留下來繼續的舉發,到他倒為止」、「有問題的公司,政府應該要公布,讓大家知道,改善後才能取消!」、「才30萬?怎麼沒有強制補發應發的薪水,這才是最重要的啊!」、「一個月省下來的可能不只30萬了,30萬真的太便宜」、「太棒了妳,讓我手很癢也想檢舉一下」。

有些網友認為慣老闆被罰30萬太少。(圖/翻攝自爆怨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