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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求售2/婦遭家暴和長子共謀殺親夫 屍體藏冰櫃99天獲輕判8年

高雄市前鎮區鎮東一街1處透天厝民宅。2018年6月發生婦人和長子謀殺親夫,將遺體藏放冰櫃中的冰屍案。(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市婦人洪瑞敏因丈夫丁盛芳長期家暴,又在外花天酒地養女人,敗光祖產,於是夥同長子丁泰文謀殺親夫,長子因積欠賭債,覬覦父親交給友人保管的200萬,找來2名友人於2018年6月4日殺死父親後,將屍體冰在家中冰櫃,99天後警方上門揭穿這起震驚全國的冰屍案;最高法院去年5月認定洪婦因遭家暴才計畫殺夫,情堪憫恕,依共同《殺人》罪輕判8年,長子丁男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重判18年2月,協助殺人的高男與蔡男各判刑15年與13年,全案定讞。

警方偵辦冰屍案初期,婦人洪瑞敏(46歲)為了保護殺父的長子丁泰文(24歲),還曾出現多種版本,一度將檢警耍得團團轉,警方最後以「神鬼報應」之說,讓洪婦信服吐實,才終於釐清整起命案的動機。

洪婦表示,因為丈夫敗光祖產,還不斷伸手向她拿錢,長期揮霍金錢,花天酒地養女人還家暴母子,洪婦在忍無可忍之下,才找來長子共謀殺夫。

本刊調查,冰屍案死者丁盛芳(47歲)和洪瑞敏兩人於1994年1月奉子結婚,長子丁泰文出生後,丁男卻不工作養家,缺錢就家暴妻小,洪婦曾在1997年10月離婚,後來丁男回頭復合,洪婦心軟下,兩人又在2000年12月重新登記結婚,洪婦後來替丁男生下2子1女。

由於丁男習性不改,洪婦一再隱忍丁男家暴,但丁男卻變本加厲,長期將父親留下的3000萬遺產花在上酒店女人身上,最後賣掉祖厝,剩下200萬寄放在友人處,後來丁男不斷伸手向經營飲料店的洪婦要錢,洪婦在忍無可忍之下,找來長子丁泰文共謀殺夫。

當時丁泰文在外積欠賭債,得知父親在外有200萬交給友人保管,答應母親要求,一度想找2位未成年的弟弟一起加入,但母親認為2子年紀小又怕風聲走漏,未答應長子建議。

後來丁泰文找來曾受僱於丁盛芳水產生意但起過爭執的前員工蔡東諺(24歲),以及缺錢花用的友人高志榮(23歲)當幫手,允諾各給50萬元酬勞後,3人2018年6月4日趁丁盛芳熟睡時,持刀刺殺丁男後,再用棉被和枕頭悶死丁男,後因擔心屍體腐臭味會引起他人注意,於是將屍體搬至自家冰放魚肉的冷凍櫃中冷藏。

和母親共謀殺死父親的長子丁泰文因犯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遭重判18年2月。(圖/報系資料照)

由於丁男母親和親友遍尋不著丁男,洪婦和長子聲稱丁男表示要去屏東處理債務,卻一去無音訊,丁母懷疑兒子遇害,和轄區警方告知,警方訪查,丁男遇害後,租屋透天厝大門鐵門未再拉下,丁家人改走側門,和丁男熟識的潘姓警員認為丁男離家前,曾告知他訂購了一台專業用冰箱要保存壽司,不可能想不開自殺或人間蒸發,上門關切後,才知丁男已被殺害。

最高法院審理時,法官審酌洪婦因長年盡心操持家務、卻得不斷忍受丈夫家暴以保護年幼子女的遭遇,情堪憫恕為由,輕判8年徒刑;丁泰文不勸阻母親反而共謀弒父,嚴重悖離倫常,依共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18年2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