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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過世請喪假!他回崗位傻了「竟被開除」 冷血公司下場曝光

骨灰罈。(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骨灰罈。(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如果可以,想必大家也不希望使用到喪假。大陸上海一名王姓男子因父親過世回家奔喪,沒想到竟因為「沒被批准,強行休假」,之後慘被公司炒魷魚。消息一出,引起外界議論紛紛,大多數人都認為,該公司缺乏員工人文關懷,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

根據陸媒《每日經濟新聞》報導,上海二中院認為,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及勞動者均負有切實、充分、妥善履行合同的義務。勞動者有自覺維護用人單位勞動秩序,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義務;用人單位管理權的邊界和行使方式亦應善意、寬容及合理。

而王姓男子實際9天未上班,其中3天屬於其休息日,3天法定喪假,剩餘3天中,1月6日王男已向公司請假,但公司未及時審批;1月7日王男才獲知,公司未予准假。上海二中院表示,因公司未及時行使審批權,1月6日不應認定曠工。

關於剩餘2天事假是否應當批准,上海二中院認為,縱觀本案,王男請假事出有因,其回老家為父親操辦喪事,符合傳統人倫道德和善良風俗,無可厚非,公司亦應以普通善良人的寬容心、同理心加以對待。

關於公司對王男父親去世及火化下葬時間存有異議,上海二中院表示,相關村委會出具的證明顯示王男父親從去世到火化下葬所耗時間在合理範圍內,尊重民俗、體恤員工的具體困難與不幸亦是用人單位應有之義,故對公司的主張不予採納。綜上,上海二中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公司應支付王男違法解除勞動合約賠償金7.5萬餘元(約新台幣32.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