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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13年仍未登錄文資 文史工作者憂百年「恆春公會堂」遭拆除

恆春轉運站現址為日據時期的「恆春公會堂」,經屏縣府認定有歷史建築價值並列冊追蹤,但鎮公所至今13年未申請登錄文資。(圖/中國時報謝佳潾攝)

恆春轉運站現址為日據時期的「恆春公會堂」,經屏縣府認定有歷史建築價值並列冊追蹤,但鎮公所至今13年未申請登錄文資。(圖/中國時報謝佳潾攝)

恆春轉運站現址為日據時期的「恆春公會堂」,是擁有近百年歷史的改良式巴洛克建築,13年前曾因觀光發展險遭拆除,後經屏縣府認定有歷史建築價值並列冊追蹤,但鎮公所至今未申請登錄文資,文史工作者擔憂白費當時的搶救。

恆春文史工作者念吉成指出,位在中正路商業鬧區的恆春轉運站,是鎮公所舊址,也是日據時期的「恆春公會堂」,從史料與學者考據都可證明,其窄窗、圓柱、廊頂、拱門等都是日據時期的建築特色,至今擁有近百歷史,不料卻一度因觀光發展險遭拆除。

念吉成回憶,2008年恆春鎮公所因有意發展廟口小吃夜市,而計畫拆除當時已是恆春轉運站的「恆春公會堂」,他不願歷史建物遭破壞,當下立即發起搶救運動,隨後不僅引起居民熱議、也獲得學界力挺,最後屏縣府認定其有歷史建築價值並列冊追蹤,成功保存下來。

不過,屏縣府稱,依文建會發行之2007文化資產實務執行參考手冊規定,歷史建築採登錄制,基本上要先徵得財產所有人的同意。換言之,恆春公會堂需由所有權人、也就是恆春鎮公所檢具相關文件提出登錄申請,縣府才得以列入文資審議。

「可惜等了13年,無聲息。」念吉成無奈道,歷史保存與觀光發展本就無衝突,現今許多老屋活化的成功案例都可見,回憶、老物都是觀光財,何況是具政府認定的歷史建物,他擔心公會堂遲遲不受文資保護,時間一久遭到破壞,白費了當時的搶救。

對此,恆春鎮長陳文弘指出,恆春公會堂確實是一代人的回憶,但因擔憂登錄後會對恆春轉運站的營運造成影響,將謹慎評估或找出配套措施,研擬雙贏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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