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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性騷案3/系教授曝性平會「專業度不足」 律師建議這樣自保

律師認為,該起性騷擾案均凸顯學校性平會專業度不足,雖尋求法律途徑耗時,但對雙方權益較有保障。(圖/報系資料照)

律師認為,該起性騷擾案均凸顯學校性平會專業度不足,雖尋求法律途徑耗時,但對雙方權益較有保障。(圖/報系資料照)

國立政治大學某學系爆性騷擾案,該系一名不具名教授坦言,目前整個社會對性騷擾事件還無法認知其嚴重性與傷害性,各校內部成立的性別平等委員會的專業度也不足;律師梁繼澤則認為,學校性平會的調查委員專業度有限,未受過嚴謹訓練或授有實務經驗,可能僅以自身過往經驗作為判斷依據,其調查結果不一定能否保障雙方或當事人的權益,建議由法院針對性騷擾一事進行調查較有保障。

該系教授坦言,目前整個社會對還未達性侵害程度的性騷擾案件,仍無法認知其嚴重性與傷害性,普遍都誤以為真要被性侵才會有實質的傷害,也因此當事人的主管、師長或家中長輩可能無法恰當地幫助性騷擾案的當事人。

各校內部普遍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因應,然而,雖然在相關辦法裡對性別平等委員,尤其相關的調查委員已經有某個程度的資格的限定與要求,但這樣的限定與要求,其實在特殊情況下還是應付不了狀況,凸顯專業性不足。

另一方面,該教授指出,因性平會調查委員已有資格限制與要求,因此容易導致「性平會才是專責、專業的團隊,當事人直屬的上級單位應該避免介入,免得處理不當」。他認為,性騷擾案當事人的直屬主管要如何拿捏分寸,在避免犯錯和適當處理之間如何做出更好的拿捏,就是今後值得注意的問題。

梁繼澤指出,性騷擾、性侵害案件雖有不容易被發掘證據的特性,但實務在舉證上,法院除了被害人供訴之外,也會參考其他間接證據(常見的像是被害人事發後告訴客觀第三人或測謊證據),間接證據加上供訴可以勾勒出事實成立,地檢署仍可起訴,法院判決有罪機率也大。

針對受害人質疑學校性平會的調查結果,梁繼澤表示,性平會調查委員專業度有限,認定者不一定具有實務經驗,可能依據過往經驗進行判斷,其推論結果是否合理?能否保障雙方或當事人的權益?建議雙方到法院針對性騷擾一事進行調查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