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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4寶媽遭家暴!崩潰逃家「失蹤31年」 小女兒相認淚崩:是媽媽

婦人失蹤31年後和女兒相認。(圖/報系資料照)

婦人失蹤31年後和女兒相認。(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市一名萬姓婦人過去長期遭丈夫家暴,導致精神異常,最後不堪折磨逃出家門,從此不知去向。麻豆警分局近日發現一筆身分不明通報資料,內容是安置機構有一名身分不明的婦人,經逐一比對失蹤人口紀錄,終於查到一筆資料吻合,隨即聯繫家屬指認。時隔31年,萬婦小女兒一見到媽媽,當場感動落淚。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巡佐吳孟宇日前查得一筆身分不明通報資料,內容是市區的安置機構有一名身分不明的婦人,該名婦人於民國90年間在街頭被民眾發現,因查無身分由社會局安置。吳孟宇逐一過濾失蹤人口,終於在3個月後找到吻合的報案記錄,日前偕同家屬前往指認,確認對方就是失蹤31年的萬婦。

婦人小女兒回憶,小時候曾多次目睹母親遭父親家暴,當時精神就偶有異常,民國79年間媽媽又被家暴,隨即逃離家中不知去向,數十年來自己多次嘗試找尋,但總是無功而返,這次終於能和媽媽重聚,心情相當激動及不捨,想到母親流落在外31年,不禁潸然淚下,也感謝警方幫助母女倆能再度團圓。

萬婦也告知吳孟宇,她近幾年在服藥控制下,有逐漸想起片段記憶,也記得自己的4位兒女,時常掛念著4兄妹,無奈自己的精神狀況不佳,也不清楚該如何找尋,非常感謝警方幫忙她找到小女兒。

麻豆警分局長邱顯良表示,秉持視民如親、為民服務的精神,鼓勵同仁多發揮同理心,在警政和社政共同努力下,協助更多失蹤者早日與家人團圓;另外「家庭暴力防治法」及相關議題在政府、民間共同努力下已相當完備,從強化橫向聯繫、建立保護網絡良好之溝通管道、保障家暴受害者的自主權利等,從根本源頭做起,鼓勵受害者勇敢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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